•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24658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统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 名  称:关于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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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督办通知(咸政督〔202315号)要求,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共有16项,现将一季度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做好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服务

持续做好大健康产业数据报送的跟踪监测,做到即报即审,对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行业及时查询,对大健康产业数据存在问题的5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有效提升了大健康产业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各专业数据报送机制和部门配合机制,明确各专业工作职责,数据报送时间和口径,形成了专业之间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成员单位进行座谈,如何做好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提高大健康产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法与措施进行研讨

、做好食品饮料产业开发统计监测服务

一季度,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我局全市9家龙头食品饮料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摸底,及时预测预警。及时对全市103家规上食品饮料制造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等重点指标开展统计监测,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产业发展趋势。主动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全市及各县(市、区)规上食品饮料制造业统计监测情况,我市食品饮料产业的产业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市场前景及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

支持咸宁高新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

一季度,我局组织专班咸宁高新区现场指导3家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成功入规纳统,为咸宁高新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注入了新的增长点。同步对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及相关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数字经济统计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为咸宁高新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加强对高新区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湖北三赢兴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监测统计,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高新区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发展趋势,及时反馈统计监测情况。

大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针对“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两项公共服务事项,我局持续“减跑动、减时限、减环节”,办结时限压减到1天内。一季度,统计月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三期,均在规定时限发布。在“12345”平台受理统计信息咨询14件,均在工作日2小时内签收,1天内办结,群众满意度100%。

做好全市八大农业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服务

立足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推动八大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制度落实落地。一是探索建立“八大产业链”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今年1月,我局探索建立了咸宁特色淡水产品、竹、桂花、油茶、中药材、茶叶、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蔬菜(莲)等大农业主导产业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从品牌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实际情况设置指标223个。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和数据共享。我局主动大产业指标设置、采集方式、数据口径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按照基层起报、部门会审的联动方式,收集农林牧渔业相关年报表、咸宁市桂花资源普查报告等基础资料并联合开展数据质量审核,形成2021-2022年度初步基数数据。三是及时提供“八大产业链”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统筹推动全省十大产业链和全市大产业链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报表表填报答疑指南,加强对基层指导。全面梳理个农业主导产业链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情况,深入开展综合汇总工作,形成2022年咸宁市八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统计监测报告,并就当前我市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农业产业链延伸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六、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用心用情做好志愿服务,累计安排志愿者102人次赴“天兆1965”路段和书台社区尚城国际小区、劲风大厦、和谐小区开展创文值守和“万人洁城”活动15次。开展公益广告重点点位排查整治,重新制作24块公益广告,确保内容准确与周边环境相融,在社区营造良好的创文氛围。召开志愿者行为规范专题培训会,组织观看《志愿者行为规范》《创文志愿服务“十个一”》培训视频,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统计监测服务

我局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1期食品药品专题宣讲,制作6条宣传标语在机关滚动播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做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企业的统计监测服务,建立跟踪、调研、反馈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统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相关指标数据质量。主动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对接,一季度2次开展集中座谈,共同探讨食品药品行业统计监测,提高食品药品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法。

做好保障粮食储备统计监测服务

切实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担当,做好2022年度农业年报工作,对全市经济作物面积、产量数据加大比对和审核力度,全面准确反映油料生产实际情况。2023年3月下旬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对面积超过2万亩的县(市、区)冬油菜籽生产数据进行现场核实,了解掌握各地推动油料作物扩面增量的政策成效。

开展好平安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要求,撰写了《2023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审议稿)。定期分析本单位平安建设形势,提出相应措施。制定并落实“两会”期间维稳工作方案,安排党员干部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安全感“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民调测评工作。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

持续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宣讲7场。研究制定《市统计局党组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党组会8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3次。召开统计工作研讨会、工作会10场。办理市委市政府督办件12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批示精神,在市本级、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咸宁高新区召开专题推进会8场,切实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5次,党小组会3次书记讲专题党课1场。

十一提升本领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做好统计数据服务,统计参谋助手作用有力发挥。及时发布《统计月报》《统计信息摘要》等统计产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重点开展统计分析,共撰写各类统计信息55篇统计分析5篇统计专报3篇。其中《2022年咸宁建筑业发展分析和《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被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时对规上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排,了解掌握宏观数据背后的实际情况。

十二不断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市统计局2023年纪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版)》《市统计局财务报账内控标准及执行简明表》,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咸宁市统计局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将违规吃喝问题整治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

十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

一季度,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收到纪委监委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统计监督继续纳入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

十四、加强法治建设

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列入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咸宁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规划全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提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选题。将统计法规作为全市商贸业、服务业、工业等统计报表业务培训会、市直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等授课辅导主要内容。制定实施《咸宁市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的通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努力提升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五推进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拼搏奋进的优良统计作风。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咸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实施办法精神的具体办法》。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服务群众一线锤炼党性修养。加大“文山会海”整治力度,从严审核发文和会议,建立《全口径会议、文件统计清单表》。    

十六严控“三公”经费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积极开源节流,坚持“非必要不接待”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1-3月“三公”经费支出0.06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98.1%。其中,1-3月公车运行维护费0.06万元,同比下降97.71%,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均为0万元。

咸宁市统计局

2023417


责任编辑:统计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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