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督办通知》(咸政督〔2023〕31号)要求,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共有16项,现将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服务
持续做好大健康产业数据报送的跟踪监测,对大健康566家规上企业做到即报即审,对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行业及时查询,有效提升了大健康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结合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特点,对我市六大健康要素的分类数据进行了整理收集,对我市2022年大健康产业进行了数据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报送大健康产业办公室。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单位入规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准限上企业库”等方面取得进展。
二、做好食品饮料产业开发统计监测服务
上半年,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我局对全市9家龙头食品饮料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摸底,及时预测预警。对全市103家食品饮料制造业企业的数据监测,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产业发展趋势。持续与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全市及各县(市、区)规上食品饮料制造业统计监测情况,对我市食品饮料产业的产业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市场前景及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
三、支持咸宁高新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
上半年,我局组织专班赴咸宁高新区现场指导,3家数字经济相关企业成功入规纳统,为咸宁高新区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注入了新的增长点。同时对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及相关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数字经济统计专题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对高新区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湖北三赢兴智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监测统计,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高新区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发展趋势,及时反馈统计监测情况。
四、大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针对“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两项公共服务事项,我局持续“减跑动、减时限、减环节”,办结时限压减到1天内。上半年,统计月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五期,均在规定时限发布。在“12345”平台受理统计信息咨询25件,均在工作日2小时内签收,1天内办结,群众满意度100%。
五、做好全市八大农业重点产业链统计监测服务
立足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全局,积极谋划和推动八大农业主导产业链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制度落实落地。一是探索建立“八大产业链”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今年1月,我局探索建立了咸宁特色淡水产品、竹、桂花、油茶、中药材、茶叶、生猪(家禽及蛋制品)、蔬菜(莲)等八大农业主导产业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从品牌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实际情况设置指标223个。二是加强监测八大农业产业链的年度和季度经营情况。按照基层起报、部门会审的联动方式,收集农林牧渔业相关年报表、咸宁市桂花资源普查报告等基础资料并联合开展数据质量审核,形成2021-2022年度初步基数数据。同时认真开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八大重点农业产业统计数据审核监测与产值核算工作。及时对接全市八大重点农业链建设专班,扎实做好蔬菜及食用菌、茶叶、中药材面积和产量数据生产审核,密切跟踪渔业和畜牧业生产形势,做好全市2季度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工作。三是及时提供“八大产业链”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统筹推动全省十大产业链和全市八大产业链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报表表填报答疑指南,加强对基层指导。撰写的2022年度咸宁市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统计监测分析报告《咸宁市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蹄疾步稳 产业融合仍需加力》于6月20日被国家统计局内网刊载。协助开展中药材产业链家底调研,提供2021-2022年度全市村级起报中药材农业生产情况表、中药材相关产业发展情况表等统计年报资料,参与完善《咸宁市中药材产业基本底数情况汇报》。
六、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用心用情做好志愿服务,累计安排志愿者102人次赴“天兆1965”路段和书台社区尚城国际小区、劲风大厦、和谐小区开展创文值守和“万人洁城”活动26次。开展公益广告重点点位排查整治,重新制作29块公益广告,确保内容准确与周边环境相融,在社区营造良好的创文氛围。召开志愿者行为规范专题培训会,组织观看《志愿者行为规范》《创文志愿服务“十个一”》培训视频,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七、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统计监测服务
我局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1期食品药品专题宣讲,制作6条宣传标语在机关滚动播放,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做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类企业的统计监测服务,建立跟踪、调研、反馈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统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相关指标数据质量,对调研中发现的食品、药品企业经营中问题及时预警,向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主动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对接,上半年2次开展集中座谈,共同探讨食品药品行业统计监测,提高食品药品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法。
八、做好保障粮食储备统计监测服务
切实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担当,做好2022年度农业年报工作,对全市经济作物面积、产量数据加大比对和审核力度,全面准确反映油料生产实际情况。2023年3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家统计局反馈问题线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遥感测绘开花油菜面积与2022年秋冬播上报面积误差超过2万亩的县(市、区)油菜籽生产数据开展10轮次核查,全市共对2022年秋冬播油菜籽面积调减15.52万亩,最终全市秋冬播油菜籽面积142.81万亩。同步组织对6个县(市、区)2023年夏收油菜籽实际产量数据开展核查,最终核定2023年油菜籽实际产量为16.72万吨,同比下降0.82%。密切与市粮安领导小组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对相关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和意见。
九、开展好平安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2023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分析本单位平安建设形势,提出相应措施。上半年2次赴平安建设联系点桂花镇开展调研慰问工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桂花镇平安建设指导力度,帮助解决存在困难,做到互联互补互动、共创共建共享,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桂花镇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2023年上半年全市平安建设民意调查项目,及时将调查中收集的问题向委托单位反馈,撰写高质量调查报告。
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
持续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宣讲7场。研究制定《市统计局党组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党组会15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办理市委市政府督办件14个。认真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3次,书记讲专题党课1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批示精神,创新“三对”举措,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履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对一”推落实。市级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办公室赴6个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召开7场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点对点”找风险。市统计局根据县市区实际情况,坚持点对点通报数据质量风险和存在问题,督促各地落实整改任务和数据审核监管责任;“面对面”压责任。坚持与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明确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逐级逐步压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经省统计局审核同意,对一批统计造假企业(项目)开展集中执法核查并改正失实数据,全市207家规上工业企业核减产值560亿元,39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减350亿元,15个房地产企业核减销售面积42万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牢记“国之大者”,精心组织谋划,加强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市五经普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工作能推动。今年市委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中共咸宁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抓落实;市政府下文,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等27家单位组成的领导机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如期完成了普查机构组建,且运转正常,确保了经济普查从上到下有人管、有人干。二是保障到位,工作能落实。通过月调度形式,及时掌握各地财政经费和“两员”选聘落实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普查保障。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共批复2023年普查经费1741.75万元。三是试点先行,工作能见效。市级在咸安区肖桥村和刘家桥村开展了两个经普试点,各县市区也同步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各地普查试点基本完成,已进入经验总结阶段,为后续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
十一、提升本领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做好统计数据服务,统计参谋助手作用有力发挥。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重点开展统计分析,上半年共撰写各类统计信息246篇、统计分析10篇、统计专报3篇。其中《2022年咸宁建筑业发展分析》、《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和《文化产业统计及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简述》等被市委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时每月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掌上咸宁、云上咸宁、咸宁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并做好数据解读,做好舆论预期引导;及时编发《统计信息摘要》9期,使领导及时知晓最新统计信息和统计动态,进一步提高统计影响力。
十二、不断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市统计局2023年纪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版)》《市统计局财务报账内控标准及执行简明表》,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了《咸宁市统计局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将违规吃喝问题整治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制定《中共咸宁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的通知》《廉政风险点清单》等制度,明确排查内容、细化方法步骤,从严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及时向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班子成员、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级抓⼀级,层层抓落实”责任要求。截至目前,及时向纪检组备案“三重一大”事项17项。
十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
上半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收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以及社会舆论对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今年4月完成了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5家巡察对象的统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以统计专项检查报告形式报送市委巡察办。。
十四、加强法治建设
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列入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咸宁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规划全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提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选题。将统计法规作为全市商贸业、服务业、工业等统计报表业务培训会、市直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等授课辅导主要内容。制定实施《咸宁市统计局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的通知》,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努力提升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按需、分层、创新统计能力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目前已组织4名统计局长参加全省第八期新任局长培训班;举办1期统计分析写作技巧培训,邀请省局2名专家,6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举办2次“新时代咸宁统计大讲堂”系列专业培训视频试听会,提升综合业务水平;主动配合市直主管部门业务培训,讲授统计业务知识。
十五、推进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拼搏奋进的优良统计作风。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咸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实施办法精神的具体办法》。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服务群众一线锤炼党性修养。截至6月10日,局党组成员下基层走访19人次,普通党员干部76人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个。局党组研究确定“三张清单”4个,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持续推进解决。研究制定《2023年市统计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和《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重点工作项目清单》,确定8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自查、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和2022年十二届省委首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学好二十大 守好青廉心”演讲活动。
十六、严控“三公”经费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积极开源节流,坚持“非必要不接待”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1-6月“三公”经费支出1.37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61.36%。其中,1-6月公车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同比下降64.50%,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同比下降52.69%,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咸宁市统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