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统计局 日期:2017-03-13 字号: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内容。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一年来,市统计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列入我局重要工作,注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更好地开展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和年初规划,2016年我局结合实际,以市统计局外网门户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
    2016年,我局及时调整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夏金平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石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设管)科,办公室主任由石钰同志兼任,咸宁调查监测分局一科科长李雄兰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活动扎实推进。
    市统计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统计公开透明度、构建服务型统计的重要手段,方便了群众,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统计形象。目前,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农业普查工作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对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农业普查工作。
    2、公开统计信息。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咸宁统计信息网加载各类信息353条,内容涵盖文件通知、工作动态、进度分析、研究报告、统计公报、新闻 发布和进度数据等,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查询以及对统计工作动态的了解。
    3、及时发布单位部门预算。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单位预算收支总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和“三公”经费预算表等在外网进行发布。
    4、公开发布了《2015年咸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撰写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新闻稿件。
    5、多种途径主动公开统计政务信息。 编印、出版并发送《咸宁统计年鉴-2016》500本,编印并发送《咸宁领导干部手册600份,编印并发送《咸宁统计月报》12期(共1920份),编印并发送《统计分析》、《统计信息》近 20 期,向党政领导提供统计资料近 20 份,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来电服务近 200 次。
    6、公开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季度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在全市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刊发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通稿,在门户网站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7、及时公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对行政权力目录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登记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外)流程图在外网进行公示。
    8、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和法制宣传日活动,编印了《统计法律知识100问》、《统计法》等宣传资料,群发宣传短信,向党政领导和社会群众宣传统计知识和农业普查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任何公民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接待公众查询能力有限。由于人员编制所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力量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1、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做好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为社会各界热情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等各项工作。继续做好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抓好原有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时俱进,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和方式;加强数据解读和舆情监测;办好每年一度的“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05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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