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综合科
  • 解读单位:咸宁市统计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 名  称:【问答解读】《关于统计督察》

【问答解读】《关于统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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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几年来,中央对统计工作制定了哪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重要文件?

答:近几年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通过了四个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的重要文件。分别是:

第一、2016年10月1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

第二、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

第三、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

第四、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二、统计督察的目的是什么?

答:统计督察的目的有:一是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二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三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统计督察的对象与重点是什么?

答:统计督察的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省及省以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是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是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内设的统计机构,重点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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