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8-0109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环保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名  称:咸宁市环保局

咸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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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宁市环保局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咸宁市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级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市环保局2017年决算相关信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咸财库发【2018128号文件的要求以及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数据,公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着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原则,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人员情况

(一)部门职能

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性规章和办法草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九、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协调全市内的国家、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申报,负责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市涉外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产业带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共计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事业单位4个。另外两个独立核算的单位另行单独公开决算。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本级)

2

咸宁市核安全与辐射管理站

3

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4

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5

咸宁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三)人员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的年末在职在编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一)2017年决算收入情况

2017年度我局总收入1283.22万元,本年收入1181.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1.91万元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9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二)2017年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1283.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3.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9.31万元。主要开支情况重点说明如下。

1、基本支出

2017年度基本支出45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451.43万元。基本支出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三个项目。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7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57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日常公用开支68.13万元,主要包括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等。

2、项目支出

2017年度项目支出66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662.48万元。项目支出涉及“教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6个类别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教育支出”18.73万元,主要为“咸宁市生态文明培训班”培训经费;

二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00.8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各类规划的编制、省级模范城市的验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建设、局系统运维保障、环保宣传、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党建及精神文明创建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等常年性工作内容;

三是“环境监测与监察”48.06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监察、核与辐射等方面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应急监测;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四是“污染防治”支出79.97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等项目;

五是“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六是“污染减排”支出209万元,主要用于总量减排奖励方面的开支;

(三)决算收支变化情况

2017年决算本年收入1181.9万元,比2016年收入总额1396.19万元减少了214.29万元。减少的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减少。2017年总支出1113.91万元,比2016年支出总额1501.66万元减少了382.37万元。

第三部分、咸宁市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017年财政部门决算公开表(共九张包括部门汇总表)

第四部分、市环保局2017年决算相关信息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3.22万元相比,减了0.07万元。

1.因公出国经费,我局2017年因公出国人数为02016年因公出国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含市辐射与管理站车辆),2017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6.04万元,超预算4.04万元,与20164万元相比上长升2.04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二级单位市核与辐射管理站车辆根据环保局统一部署,需要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新增重点工作,外出业务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

我局公务接待126批次,接待人次835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9.22万元,实际支出7.11万元,结余2.11万元,与2016年支出4.71万元相比增长2.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年业务工作增加,外单位及上级单位业务往来增加。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3万元,比2016年(55.44万元)增加12.6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工作任务明显增加,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上升,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局系统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辐射与管理站车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7 年的项目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资金得到了有效执行,项目产出较好,效益较为显著,整体评价为“良”。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5分,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当年预算数为644万元,执行数为524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此项目自动站建设由赤壁环保局完成)。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密切关注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我省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了核与辐射能力建设,三是提高水、土、污染物源的监测能力等。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6万元,执行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动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空气质量明显变好,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有待于提高;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深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调度、督办和通报,加快预算执行;二是强化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意识和责任,督促按要求和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咸宁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咸宁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

 咸宁市环保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44

644

100%

其中:省级补助

644

644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站建设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方式、实施进度要做具体安排。项目按照《湖北省环境监察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方案》的要求验收。    

2.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购置放射性核素识别仪。

3.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水质监测、污染源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及与监测业务有关的工作。

以上经费的使用应实行单独建账核算,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做到账务明细清晰,以便于后期项目绩效评估与审计工作的开展。

已完成验收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站建设

2座

2座


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

采购放射性核素识别仪一台、多功能辐射仪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一台

     已采购


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


完成


质量指标

密切关注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我省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提供决策依据。


完成


提升我省现有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的时效性、代表性和功能区达标评价的科学性


完成






 

时效指标

8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招投标,10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

时间截点

     完成


10月底前完成仪器设备安装与调试,并进行试运行;

时间截点

      完成


 12月底前完成项目预验收并向省厅提出总体验收申请。

时间截点

     完成


 

成本指标

各项目资金是否控制在年初计划范围内 

不得超过预算

   未超过预算

节约资金120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可监控全省主要跨市界断面和部分重要河流河口水质


 完成


帮助各级政府准确研判地表水环境质量形势,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保障


完成


与省、地方相关部门、单位共享数据信息,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有利于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推进最严格水质考核管理。


完成


实现了对地表水水质状况的实时自动在线监测和预警。


 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帮助各级政府准确研判地表水环境质量形势,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保障


 完成


 及时发布重要水域水环境质量信息,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站建设

 密切关注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为我省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提供决策依据

 完成



市级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建设

提高核与辐射执法能力

完成



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

提高水、土、污染物源的监测能力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





说明

无。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咸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主管部门

 咸宁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

 咸宁市环保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26

426

100%

其中:省级补助

426

426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咸宁市细颗粒物源解析和臭氧成因分析 研究工作,分析大气细颗粒主要来源和变化传输趋势,研究 臭氧污染特征及VOCs和NOx协同减排对策,分析重点VOCs和NOx排放和防控行业,结合咸宁市VOCs‘十三五’减排目标,实行精准治霾。

在咸宁市开展大气细颗粒物和VOCs的采样和分析,细颗粒物来源解析、臭氧成因分析以及控制对策研究,通过观测和模型模拟双重手段解析常态污染下颗粒主要来源和臭氧成因,制订了长期污染防治方案。利用CAMx模式,采取溯源技术,结合VOCs监测分析结果,区分咸宁市所属臭氧控制区类型及协同减排比例,提出控制对策。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颗粒物采样及成分分析

大气采样

完成


大气化学成份分析

     完成


细颗粒物来源解析

颗粒物监测

完成


污染特征分析

完成


数据综合分析

完成


CMD受体模型构建及数据计算

完成


模型计算结果校核

完成


颗粒物特征分析

完成


VOCs采样及成分分析

样品分析

完成


臭氧污染成因分析

臭氧污染成因分析

完成


臭氧污染控制区划分

完成


质量指标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市PM10浓度均值、PM2.5浓度均值达到省定目标。


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推进及时率

100% 

 100%


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各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是否控制在年初计划范围内 

100% 

 100%

严格按照年初计划拨付 

 

经济效益
指标

推动经济转型 

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抓住“三禁三治”、重点企业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关键,完成全市339台20t/h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华润电力4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优化产业结构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和形象 

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和形象  

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嘉鱼县和昌化工等4家过剩产能企业,约谈了高新区6家废气治理设施不到位的企业。提升了企业品牌美誉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对市场环境应变能力


改善企业生产环境 

改善企业生产环境  

 强化清洁生产:完成崇阳金昌纸业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赤壁市祺乐纺织、大印染2家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通过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了废物产生,改善了企业生产环境。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以绿色理念凝聚共识。践行绿色生活,共筑生态文明,进一步引导全体市民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理念。


 

生态效益指标

节约能源

节约能源

 燃煤锅炉改造工作,不但为企业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可持续影响指标

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通过污水、废气排放的处理、合理将其废弃能源转化为电能、水能,既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也可获得大量的水、电能促进能源的再利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问题减排实施单位满意度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总量减拓满意度

 

废气排放治理整顿满意度 

 100%

 100%


废水排放治理整顿满意度 

 100%

 100%






……





说明

无。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主管部门

 咸宁市环保局

实施单位

 咸宁市环保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100%

其中:省级补助

40

40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2017年考核目标为PM10年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76.7﹪。

已完成考核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定点的监测

完成

完成


空气质量数据的传输

完成

完成






质量指标

质量明显提升

完成

完成


生态环境良好

完成

完成






时效指标

及时性、效率情况

 

 

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投入少、收益大

完成

完成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

地方经济、

 

 完成

完成


投入少、收益大

完成

完成






社会经济

 

完成

完成


持续发展

完成

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环境

完成

   完成


 生态环境良好

完成

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护环境、 持续发展

     完成

   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问题减排实施单位满意度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总量减拓满意度

 

废气排放治理整顿满意度 

 100%

 100%






……





说明

无。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指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水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试点示范等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境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887.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18.7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7 45.0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48.1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845.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37.2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69.61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932.92 本年支出合计 52 2,019.2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409.8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323.52

27

55
总计 28 2,342.73 总计 56 2,342.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181.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18.7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48.1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022.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24.6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181.91 本年支出合计 52 1,113.9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01.32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69.32

27

55
总计 28 1,283.22 总计 56 1,283.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181.90 1,181.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508 进修及培训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50803  培训支出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5 50.1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51 39.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98 33.9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53 5.5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4 10.6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64 10.64 0.00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087.11 1,087.11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703.20 703.2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378.62 378.62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50 26.5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4  环境保护宣传 30.00 3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5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66.61 66.61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01.47 201.47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90.00 9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203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15.00 1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204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5.00 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70.00 7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3 污染防治 84.91 84.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84.91 84.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111 污染减排 209.00 20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 209.00 20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64 24.6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64 24.6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39 20.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4.25 4.25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113.91 451.43 662.48 0.00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18.73 0.00 18.73 0.00 0.00 0.00
20508 进修及培训 18.73 0.00 18.73 0.00 0.00 0.00
2050803  培训支出 18.73 0.00 18.73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17 48.17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51 39.51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98 33.98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53 5.53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 8.66 0.00 0.00 0.00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 8.66 0.00 0.00 0.00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022.37 378.62 643.75 0.00 0.00 0.0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679.51 378.62 300.89 0.00 0.00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378.62 378.62 0.00 0.00 0.0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08 0.00 38.08 0.00 0.00 0.00
2110104  环境保护宣传 30.00 0.00 30.00 0.00 0.00 0.00
2110105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72.44 0.00 72.44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60.37 0.00 160.37 0.00 0.00 0.00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8.06 0.00 48.06 0.00 0.00 0.00
2110203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15.00 0.00 15.00 0.00 0.00 0.00
2110204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5.00 0.00 5.00 0.00 0.00 0.00
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8.06 0.00 28.06 0.00 0.00 0.00
21103 污染防治 79.97 0.00 79.97 0.00 0.00 0.00
2110301  大气 14.79 0.00 14.79 0.00 0.00 0.0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65.18 0.00 65.18 0.00 0.00 0.00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5.83 0.00 5.83 0.00 0.00 0.00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5.83 0.00 5.83 0.00 0.00 0.00
21111 污染减排 209.00 0.00 209.00 0.00 0.00 0.00
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 209.00 0.00 209.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64 24.64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64 24.64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39 20.39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4.25 4.25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181.9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18.73 18.73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8.17 48.1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022.37 1,022.37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4.64 24.64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181.91 本年支出合计 54 1,113.91 1,113.91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101.3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169.32 169.32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101.32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8



28

59


总计 29 1,283.22 总计 60 1,283.22 1,283.2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113.91 451.43 662.48
205 教育支出 18.73 0.00 18.73
20508 进修及培训 18.73 0.00 18.73
2050803  培训支出 18.73 0.00 18.7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17 48.1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51 39.51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3.98 33.98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53 5.53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 8.66 0.0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 8.66 0.0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022.37 378.62 643.75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679.51 378.62 300.89
2110101  行政运行 378.62 378.62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08 0.00 38.08
2110104  环境保护宣传 30.00 0.00 30.00
2110105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 72.44 0.00 72.44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60.37 0.00 160.37
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8.06 0.00 48.06
2110203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15.00 0.00 15.00
2110204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5.00 0.00 5.00
21102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8.06 0.00 28.06
21103 污染防治 79.97 0.00 79.97
2110301  大气 14.79 0.00 14.79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65.18 0.00 65.18
21104 自然生态保护 5.83 0.00 5.83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 5.83 0.00 5.83
21111 污染减排 209.00 0.00 209.00
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 209.00 0.00 209.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64 24.6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64 24.6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39 20.39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4.25 4.25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46.7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8.13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74.36 30201  办公费 1.23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79.10 30202  印刷费 6.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76.30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89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11.55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2.01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64 30207  邮电费 1.85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53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6.37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57 30211  差旅费 9.57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3.55 30213  维修(护)费 3.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9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4.75 30216  培训费 1.5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54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4.6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20.39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4.25 30228  工会经费 3.4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4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8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3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9


人员经费合计 383.30 公用经费合计 68.13
注:1.本表依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进行公开。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15 0.00 6.04 0.00 6.04 7.1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宁市环保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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