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二、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含二级单位信息保障中心数据)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 支出决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零)
(八)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三、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信息保障中心数据)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增减情况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人民防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意见。
4、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5、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责任,指导人防重点区域制定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定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6、承担组织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行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8、承担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责任,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9、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回复空袭后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人防办设有3个内设机构:工程科、指挥通信科、秘书财务科。下设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咸宁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2019年纳入咸宁市人防办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市人防办、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工程建设。落实应建必建要求,到“十三五”末,全省年均新增人防工程面积120万平方米;武汉市人均防护面积达到1.5平方米,国家人防重点披市人均防护面积达1.0平方米;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人均防护面积达0.5平方米;全省人防工程建设没有破零的各县(市、区)全面实现人防工程零的突破
2、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全面完成基本指挥所建设。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地面指挥所建设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启动一个自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承接一项国家或省办下达的改革试点任务
3、工程管理。全面制定并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启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控制性详规,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有参建主体满足资质资格要求,防护防化产品按设计安装到位,质量检测资料齐全,验收备案手续完备,维护管理运营良好,消防安全无重大事故。
4、组织指挥体系。按照“一中心三部门”要求,使全人防指挥机构,修订完善防空袭方案。加强机动指挥所建设,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建设大型(方仓)或中型机动指挥所,人防重点城市建设小型机动指挥所。
5、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中国电信网络,以人防指挥场所为中枢,加快推进全省人防指挥专网建设,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人防短波通信、视频会议、卫星通信、北斗导航等信息系统建设。编制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规划,完成警报器改频工作,落实警报器“六有”管理要求提高二次报警能力,依法组织人防警报试鸣
6、训练演练。坚持按纲施训,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组织并参加楚天、楚越、楚竟”训练演练,结合防灾减灾日或警报试鸣日组织应急救援和入口疏散掩蔽演练,组织人防指挥部实战演练
7、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开展重要经济目标摸底普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管理单位拟制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手段,开展防护演练,国家重要防空区、重点防空城市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建设试点
8、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加强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按要求完成整组、登记造册,检査指导专业训练、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组建信息防护、心理防护和伪装设障等新型专业队伍,适时组织点验活动。
9、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做好配套文件修订和出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协调当地政府废止或修正与上位法相悖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无过错
10、加强人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大人防宣传展馆建设力度。完成《中国人民
防空》杂志、《人民防空知识》教材征订任务。加强新闻报道,积极向国家级媒体、《湖北人防》等投稿。
二、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三、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含二级单位信息保障中心数据)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167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55万元,占总收入90%;其他收入3.44万元,占总收入0.2%;上年结余164.45万元,占总收入9.8%。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56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6万元,占总支出29%;项目支出1111.55万元,占总支出71%。按支出功能分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4.85万元占总支出2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55万元,占总支出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万元,占总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占总支出2%。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及增减情况
1、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75.4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10.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4.4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46.64万元增加,增长率为25%,其原因是2018年度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续建。
2、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76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436.62万元增加15.14万元,增长率为3%;项目支出1111.55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130.43万元增加 981.12万元,增长率88 %,其原因是我办2018年度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续建;年初结转结余112.13万元,较上年结余493.14万元减少381.01万元,减少率77%。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1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25.62万元,其中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2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1.82万元,维护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其他交通费4.78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持4.56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7,与年初预算相比,下降了8%;与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相比,下降了9%。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办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下降了86%(其原因是2017年度我办购置了通信指挥车辆的车载系统,本年度没有大额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办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59万元,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6万元减少了1.01万元,减少率为21%,其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71万元,接待批次24次,接待人次215次,与2017年2.07万元相比减少了0.36万元,减少率17%,其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2、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本年度车辆保有量为2辆(固定资产4辆,其中2辆为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年初预算8万元,实际支出1.88万元,与2017年3.05万元比减少了1.17万元,下降率38%,其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3、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数0次,出国人数0人,合计使用费用0万元。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办资产总额3447.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5.23万元,固定资产330.12万元,在建工程2642.63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23万元,公务用车4辆168.95万元,专用设备指挥系统服务器一套2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其他固定资产131.94万元。与上年3243.6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36万元,增长率5%。
(七)关于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项目全年预算数1971万元,执行数11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5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了人防法规宣传,二是通过人防训练演练,提升人防服务、支援保障能力,三是通过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人防业务素质能力,四是通过人防执法稽查,进一步加强人防法治建设。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人防教育基地)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办人防教育基地资金预算50万元,2018年实际下达资金指标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市级财政下达我办人防教育基地资金50万元,我办2018年度人防教育基地建设费用50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办人防教育基地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及合同要求执行。我办财务部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年初计划完成增加1处人防教育机构,2018年已完成增加1处人防教育机构,完成率达到100%。
年初计划完成开展教育技能培训4次,2018年度已完成教育技能培训0次,完成率达到0%。其原因是人防教育基地完成时限较晚,未能进行技能培训。
质量指标
年初绩效目标提高人防教育水平,达到合格标准,人防教育水平已达到合格。
年初绩效目标提高人防安全意识,达到合格标准,人防安全意识已达到合格。
时效指标
2018年12月份前完成人防教育基地,2017年12月底前已完成,完成率达到100%。
成本指标
2018年预算投入成本50万元,实际投入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
2018年度提升周边群众安全感值达到60%,提升周边群众安全感值已达到60%,完成率100%。
2018年度提高学生对人民防空意识,已提高学生对人民防空意识,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人防教育基地完成时限较晚,导致绩效目标中技能培训未能实施,下一步加强人防教育基地的技能培训,按照季度性培训,重大纪念日培训等相关时间节点进行技能培训的完善。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资金预算1500万元,2018年实际下达资金指标1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市级财政下达我办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资金1000万元,我办2018年度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费用0万元,执行率达到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办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及合同要求执行。我办财务部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
年初绩效目标消除与开发商垫付工程款之间存在潜在矛盾达到100%,由于资金并未支付,完成绩效指标值50%。其原因是由于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未付工程款项目较多,部分基建项目需重新财评,耗时较长,导致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1000万元未支付,留存于基建账户。
时效指标
2018年12月份前结清尾款,2017年12月底前未完成,完成率达到0%。由于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未付工程款项目较多,部分基建项目需重新财评,耗时较长,导致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1000万元未支付,留存于基建账户。
成本指标
2018年结算工程尾款1000万元,未完成,完成率0%。 其原因是于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未付工程款项目较多,部分基建项目需重新财评,耗时较长,导致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1000万元未支付,留存于基建账户。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拨付石港村精准扶贫资金2笔10万元,其中2018年9月11日1笔3万元,2018年12月12日1笔7万元。(2018年拨付石港村精准扶贫资金10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石港村公路维护;7万元用于路灯安装、购置垃圾桶)。
2、2018年度拨付望湖村大埚小学人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精准扶贫资金2笔50万元,其中2018年10月19日1笔20万元,2018年12月10日1笔30万元(用于望湖村大埚小学人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我办存在的问题,在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与项目工作内容的匹配性不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第一是进一步加大预算支出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第二是更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我们人防的各项工作在促进防空防灾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二级单位信息保障中心无独立财务,以上公开数据均包含信息保障中心数据。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