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七)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领导下,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防病、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职责为:
1、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2、拟订并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3、指导建立全市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精神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4、参与和指导区、县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市级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配合并参与国家、省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并对全市免疫策略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6、研究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检测、检验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市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提供有关技术仲裁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性分析。
7、建立和完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负责市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为咸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卫生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对影响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究与评价,推广成熟的技术与方案。
10、组织实施市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参与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示范项目,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成熟的技术与经验。
11、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2、利用体检、评估、干预的方法,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机构设置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9月,是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04]41号文件精神,由原市卫生防疫站、开发区卫生防疫站和市血吸虫病防治所合并组建而成,承担着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健康教育与促进、实验室检测与评价、技术指导与服务等工作职责。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4名,现有职工97人,其中在编63人,人事代理33人,临时工1人,其中人事代理和临时工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承担。中心下设三室、十二科、一门诊。即办公室(信息科、宣传科、档案室)、人事教育科(党总支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工会办公室、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免疫规划科(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寄生虫病防制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血吸虫病防制科、消毒与病媒控制科(水质和公共场所监测科)、卫生监测防护科、慢性病防制科、检验检测科、健康教育科、免疫接种门诊。卫生监测防护科、慢性病防制科、检验检测科、健康教育科整合成健康管理中心,对外加挂“咸宁市健康管理中心”、“咸宁市健康教育所”牌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根据咸宁市财政局批复,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见公开01表至公开08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为3893.64万元,比上年增加548.5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为上年新区基建工程拨款结转增长。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中财政拨款1,422.67万元,比上年减少254.38万元,较上年降低15.17%,主要因为2018年各项目经费较上年都有所减少;事业收入616.9万元,较上年降低0.56%,主要是因为2018年11月单位搬迁至新区,导致部分业务暂停经营,造成业务收入减少;其他收入75.59万元,较上年减少92.77%,主要因为2017年新区基建工程拨款,其中城投拨款489.88万元、财政拨款540万元,共计1029.88万元。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3893.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00.21万元,本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基本支出结转71.04万元(为尚未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项),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22.39万元(包含基建项目经费1410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49.75万元,减少9.42%,主要原因为单位事业支出减少。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0.18万元,主要用单位的在职人员经费、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4.28万元,用于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70.9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00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项目支出567.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共卫生、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67万元,较2017年下降2.88%,较年初预算数下降23.41%。
公务接待费3.27万元,较2017年下降47.68%,较年初预算数下降69.4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万元,较2017年下降12.11%,较年初预算数下降28.07%。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65批次,共计43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关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6.27万元,比2017年减少218.16万元,降低67.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三公经费和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降低。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9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上报预算项目13个,项目涉及资金共计309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16〕8号)的要求,对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为合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取得较好事业成效。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68万元,执行数为8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主要产出:①从业人员体检:完成5000人次;②职业健康体检:完成1600人次;③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完成450人次;④学生健康体检:完成15000人次 。
2)项目效益:①社会效益:通过对几类特殊人群(职业人群、学生、放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及餐饮从业人员)的预防体检,整理并收集健康状况相关数据,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及规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及标准。通过政策支持取消受检者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的个人收费,降低这几类特殊人群的经济压力,提高受检率及依从性,能有效地保障各类社会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能有效的降低学生群体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发病率;②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预防性健康体检的服务推广,保障了社会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间接保障了社会经济效益;降低了职业病的发病率,减少了职业病诊疗费用;降低了群体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减少了社会大众相应的医疗费用支出;③社会满意度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全年2万人次受检者进行随机访问,100名受访者中,95%的受检者对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服务及效果很满意。
3)主要问题及原因:①实际任务量远大于预算量,因此产生的成本及工作量也远超预期,且根据趋势,未来数年符合预防性健康体检条件的人数呈上升趋势。仍需要依靠政府给予经费上的支持;②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应与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结合起来,才可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与逻辑性。相关场所的环境因素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力度不够,无法形成完善的评估体系。卫生行政监督执法部门应加强相应业务的监管,提升监测水平及监测能力,综合体检数据,更好的完成社会几大人群的疾病预防工作。
4)下一步改进措施:资金在实施中对成本预算进行了严格控制,按照要求对预防性健康体检受检对象进行判定,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实际条件,保证预防性健康体检质量的同时,尽量缩减中间环节,节省时间成本,以确保在成本范围内完成项目任务量。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健康体检收入、二类疫苗接种收入、按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反映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日常公用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