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0-1510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共青团咸宁市委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8日
  • 名  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咸宁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咸宁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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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咸宁市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咸宁市委员会是咸宁市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部等三部一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咸宁市青少年宫、咸宁市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宁市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咸宁市青少年宫的“三定”方案共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实际在岗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

(三)年度取得的主要任务及事业成效

一、主要工作任务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和团组织;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研究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以及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学生青年团员和小学少先队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5.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6.负责实施并推介市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来咸宁创业的有关政策,开展创业交流和培训,营造创业氛围,负责市青年企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市青少年宫的日常管理,定期举办公益性活动服务青少年。

8.负责咸宁青年网、青春咸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维护和运营。

9.负责做好全市共青团系统和青少年外事以及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10.负责全市“希望工程”的实施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牢记根本任务,深化政治引领

 一是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利用青春咸宁发布网上主题团课35期,线上覆盖人数45.5万人次,近三季,“青年大学习”排名在全省稳居前三。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研讨暨新媒体骨干培训班。二是认真推动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主题,开展了“新时代新青年新奋斗”演讲比赛、“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五四特别主题团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六一主题队日、“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等系列活动。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新媒体建设,主动占领网络舆论高地,积极创作青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先后制作了视频产品23部、“青听”栏目音频产品17部。微视频《咸宁青年十二时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我和我的祖国》被央视移动网转发、《歌声与微笑》入选全团思想文化产品汇编,《一念之间》获评全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优秀奖。2019年青春湖北先后5次、团中央微信先后3次专题采用咸宁团市委视频产品。青春咸宁微信粉丝达11万,微信排名10次进入全国市州50强 ,微博粉丝达2.4万。四是扎实开展“青年讲师团”工作。在优秀青年群体中遴选50人组建咸宁市“青年讲师团”,举办市级示范性培训班打造精品课程。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暨咸宁市青年讲师团报告会,邀请团中央青年讲师团讲师以及来自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青年创业、工业一线的市级讲师团成员进行示范性宣讲,引领带动市县两级青年讲师团成员到青年“校门口”“厂门口”“家门口”开展一线宣讲。

(二)夯实基层基础,稳步推进改革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一是强化阵地建设。按照“旗舰店”标准,建成300余平米的市级示范性“青少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青年学习社、志愿者活动、社会组织孵化、心理咨询、青年创业等多种功能。积极开展“我和我的祖国”青年之家主题活动32场次。在全市开展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复核工作,实地指导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引领全市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发挥作用。二是积极选树典型。组织开展了全国、全省和咸宁市青年五四奖章、“两红两优”的推选工作。共有8名同志、7家单位获得团中央、团省委表彰。陈江、镇兰芳获得2019年“全省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选树了全国人大代表、90后村支部书记程桔、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青年检察官王恒等一批青年典型。三是加强团组织规范建设。切实抓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实行编号入团,控制团学比例,联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发文,做好机构改革后市直机关团组织整理强化工作,巩固和扩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的覆盖面。四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举办三期市级团干培训班,下发《基层团组织工作手册》,以培训促提升,让团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通过组织五批次人员到省团校开展专题培训班、干部到基层讲专题课等形式,6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乡镇团干部、村(社区)团干部培训全覆盖。五是狠抓团教协作作用发挥。出台市级中学共青团、少先队改革方案,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少工委换届。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加强团教协作的实施意见》,对市直学校改革工作开展实地督导。召开团教协作联席会议,并联合教育局举办2019年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素养展示活动,推报的辅导员荣获全省少先队辅导员职业素养展示活动二等奖。在“六一”、建队日期间,组织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先队建队70周年贺信等主题活动达100余场次。

(三)紧扣工作主线,服务中心大局

一是引领青年助力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各级团属力量对全市3200余名贫困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全年筹集各类帮扶物资70万余元。积极开展博州温泉县对口帮扶工作。建设暑期“希望家园”71个,招募青年志愿者492名,为3500多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安全教育、科普教育、素质扩展、爱心陪伴等志愿服务。二是激励青年创新创业。邀请团中央、团省委创业导师团导师到高校、县(市、区)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7次,3400名创业青年、高校学生参加,为入孵创业企业兑现各类帮扶资金220万元,为创业项目争取各类帮扶资金82万元,为35家在孵企业提供公租房。《中国青年报》对我市青年创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春运暖冬”、“创文在咸宁·青年我先行”、创文主题快闪、交通文明劝导、创文进社区、咸宁马拉松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两支团队获评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四是实现市县两级《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对接各县(市、区)实现市、县两级《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向市委提交《关于推动落实咸宁市共青团改革工作的请示》,为县(市、区)团委争取人员编制落实、青少年社会事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落实青少年社工人数配备等。

    我委在2019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三位,被团省委评为“2019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团市委2019年决算收入42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2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5.93%;其他收入1.32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31%;上年结余(转)16.0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3.76%

团市委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3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8万元,占总支出的67.68%;项目支出121.38万元,占总支出的32.3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62万元,占总支出的90.43%;社会保障和就业19.67万元,占总支出的5.24%;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占总支出的3.97%;其他支出1.36万元,占总支出的0.36%。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409.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8万元,增加7.42%;团市委2019年决算支出375.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70.01万元,增加22.91%。主要是:一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二是新增跨年一次性项目创建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经费。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2万元,其中:办公费5.03万元、手续费5.19万、水费0.22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3.06万元、物业管理费0.06万元、差旅费2.55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租赁费1.62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劳务费0.17万元、委托业务费4.92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7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使人员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3%。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3.83万元,其中:

(1)本年度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均为0,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2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15批次、共130人次。较上年决算增加0.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持续推进共青团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以及上级组织来开展调研督导、召开各类会议等原因,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一年有所增加。

(3)本年度公务车购置数为0,拥有公务用车1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2.6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3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团市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要求,公务用车费明显下降。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19%。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同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部室严格按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工作目标完成较好。

2019年以来,团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在服务中心大局、深化改革创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等方面实现了新发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创建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7.4万元,完成预算74.8%。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市开展“我和我的祖国”青年之家主题活动32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体育、兴趣、科技类“相约青少年宫·公益课堂”14期;三是由心之泉社工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1对1”个案辅导、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事项转办等工作,先后开展公开课5场次;四是办理“1对1”个案辅导50人次,办理12355维权热线转接事项20次;五是做好留守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六是举行“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在线观看人数超过30万人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未达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属于跨年一次性项目,需持续推进,因而导致2019年度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及时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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