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咸宁日报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三、2019年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咸宁日报社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咸宁日报社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总体说明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表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咸宁日报社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提高报纸质量。《咸宁日报》在中心工作宣传上要形成强势;《香城都市报》在民生新闻上要做出优势;咸宁新闻网新闻信息发布要形成气势。
(二)推进媒体融合。依托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打造具有多种传播形态、多种传播渠道、多种平面终端,拥有较强传播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三)抓好产业发展。组建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建立企业化运营、多元化发展的运行机制。抓好报纸广告、阅报栏和电子显示屏等经营,通过招商引资拓展新型产业。不断提高报纸印刷质量,做好报纸发行工作。
(四)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人员聘用制,抓好任期目标考核;完善分配制度,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实行分类绩效考核,适度拉开分配档次。
(五)加强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评报评稿等办法,营造学习型媒体,提高采编人员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新闻队伍。
(六)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开,加强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理财;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强化员工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七)抓好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七项要求。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管理机构10个(正科级)
1、集团党委办公室
协助集团党委做好党建工作;安排、协调集团下属单位和部门党建工作;协助集团党委对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2、总编室
拟定全年新闻业务工作要点,战役性、专题性报道计划和总结;负责业务例会、特约记者会议、优秀通讯员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好新闻奖的选送工作。
3、人力资源部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员工招聘、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负责办理员工各项社会保险;负责员工的职称评审和聘用。
4、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集团财务收支管理和现金管理;负责集团所属机构财务运营和监管。
5、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集团日常后勤管理,包括考勤、会务、接待、安全、卫生、水电、物业、用车等工作。
6、工会
负责集团工会工作。开展员工培训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加强集团文化建设;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制度的落实。
7、经营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管理集团经营工作,包括制定发展规划、监管所属公司运营、拓展经营业务。
8、发行部
做好党报发行和投递工作。
9、老干部科
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及时汇报和协调处理老干部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10、法务部
研究新闻出版管理重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和经营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处理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的法律纠纷问题,承担重大项目法律评估等工作。
(二)业务及保障机构8个(正科级)
1、新闻采访中心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及会议报道;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调研活动报道;负责各县市区日常新闻报道的采写,策划组织重点报道。
2、视觉新闻中心
负责新闻摄影报道工作;负责新闻照片的编辑和供稿;策划组织实施重点栏目的摄影报道,做好重要摄影采访工作。
3、新闻出版中心
负责日报新闻和时事版的编辑出版;抓好重点栏目及报道策划,做好重点稿件的采写。
4、专刊编辑中心
全面报道我市教育、卫生、旅游、银行、保险等行业和部门的工作;编辑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等专刊。
5、评论理论中心
负责撰写本报社论、评论员文章;负责编辑出版“时评”和“理论”专刊。
6、新媒体中心
负责“咸宁播报导读”、咸宁日报官方微博、咸宁日报微信公众号的制作、编排及推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与网友互动,扩大新媒体影响。
7、群众工作部
加强全市通讯员队伍联络,组织开展各层次的通讯员培训工作;负责“咸宁日报内参”的采写、编辑;落实通讯员稿费的发放。
8、广告信息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集团日常广告经营管理,协调、监管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等各类广告经营行为,组织各种对外广告经营业务。
三、人员编制情况
咸宁日报社1993年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8人,至今23年未增加人员编制。随着小报改大报、周三刊改日报,每天由4版扩为8版,报社内部目前招聘的40余名各类业务人员,人社部门未予认可。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请求增加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
领导职数9名:董事长、咸宁日报社社长(正处级)1名;副董事长、总编辑(正处级)1名;副董事长、总经理(正处级)1名;副社长(副处级)2名;副总编辑(副处级)4名。
科级干部职数72名,其中正科级24名(含香城都市报总编辑1名),副科级48名。
第二部分:咸宁日报社2019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咸宁日报社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决算收入2684.3036万元,其中1、财政补贴收入1038.18364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38.68%。2、其他收入1112.59495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41.45%。
单位支出总预算2684.3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7395万元,占总支出的45.89%,项目支出919.0391万元,占总支出的34.24%。按支出功能分类: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12.8180万元,占总支出的86.16%。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7.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830万元,占总支出的6.38%。
二、咸宁日报社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日报社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38.183645万元,与2018年930.505684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出增加107.677961万,增加11.57%。主要是2019年市委委托日报承担政府网站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机关事业运行费用(含非编人员)计1231.7395万元,其中:办公费3.89万元、印刷费8.12万元、租赁费12.7万元、咨询费2.1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56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1.5395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是咸宁日报社19年承办市委多项政府网站任务。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3万元,较2018年增加176.31万元,按要求都执行了政府采购。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公车运行费。2019年末我单位保有一般性公务用车3台,公车处置车辆1台,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9.3万元,比去年总数14.5万元费用降低5.2万,降低35.86%。2.公务接待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支出0.93万元,全年总计共接待10批次、89人次,与去年相比支出下降2.5万元,下降36.5%,接待批次和人数均有下降。3.因公出国(境)费。单位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境13.85万元。 从数据上来看,“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数额与2019年相比均有减少,主要是因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大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公务接待费次数的标准都有所降低,2019年有应急车辆3台。单位严格应急车辆管理,出台了应急车辆管理制度,严抓共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与去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咸宁日报社共有车辆3台,新闻采访车2台,应急保障用车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咸宁日报社组织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对2019年度一般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编,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305.0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19%。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合计9项,其中产出指标9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科学,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不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统筹年度目标,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三是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绩效考核指标,并保持与其他处室的沟通,避免重复检查;四是进一步提高会计服务质量,在确保会计工作平稳顺利的前提下改进资金执行情况。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