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99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2日
  • 名  称:咸宁市种子管理局

咸宁市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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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种子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成立于1995年2月(咸地机编〔1995〕15号),2008年4月经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市种子管理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咸机编〔2008〕16号),2013年2月被湖北省公务员局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单位(鄂公局函〔2013〕7号)。

    主要职能是:(1)负责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审定(认定)、登记和良种繁育、推广;(2)拟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种子工程、体系建设;(3)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监督检查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仲裁鉴定和管理,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调解种子纠纷;(5)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6)组织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技术交流;(7)有关种子管理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2015年纳入种子管理局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8人。纳入预算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拓展业务工作主线,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度,推进种子管理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全市种业体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完成种子行政执法、试验示范、质量管理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市场管理方面。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区域联动。加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把住资质审查关,宁少勿滥。加强经营档案管理,完善“两票两帐”制度。搞好春秋两季全市大型执法检查活动。实行打扶结合,督促抓好典型案例查处。

    2、质量管理方面。继续做好“两杂”种子播种品质检测和正季鉴定,做好两系种子SSR分子鉴定,坚决打击套牌侵权行为。

    3、品种管理方面。配合省局抓好新品种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工作。继续搞好品种调查,进一步了解主要农作物的品种表现情况,继续推行品种登记制度,抓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召开新品种观摩会,扩大展示示范的规模和影响。

    4、体系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的资金扶持,争取将检测经费、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向省种子管理局争取项目支持,建立新品种展示基地。继续加大人员培训,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2015年部门预算表及说明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收入7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38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1.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71.27万元);其他收入2.11万元。
  2015年预算总支出73.3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3.38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71.27

农林水事务

73.38

    经费拨款(补助)

71.27

二、其他收入

2.11

 

 

本年收入合计

73.38

本年支出合计

73.38

三、上年结余(转)

0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0

 

 

       其他结余(转)

0

 

 

收入总计

73.38

支出总计

73.38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种子管理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市农作物种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63.27万元。
  2、项目支出8万元。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71.27

63.27

8

213

      农林水支出

71.27

63.27

8

   (三)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单位:万元

    

4.6

1.公务接待费

1.8

2.公务用车费

2.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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