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委党校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中共咸宁市委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市委党校的主要职责是:
(一)轮训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二)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及专门业务培训。
(三)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考核,根据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素质的提高和党性修养状况提出使用建议,提供学员学业档案资料。
(四)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党的中心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现实问题和战略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五)以党政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学位与高等教育法规,开展研究生教育。
(六)负责对全市各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党校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在职教职工42人,离退休人员66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教务处、外训处(函授学院)、科研处、工会老干处、中国五七干校研究中心、《咸宁了望》编辑部、图书馆、党史党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等13个处室。人员编制60人,其中事业编制45名,工勤编制15名。
三、2015年市委党校部门预算表:
说明:教育专项预算待市政府审批后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