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基本情况
咸宁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属市政府派出机构,挂咸宁市委、市政府驻汉群众工作办工室的牌子。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武汉城市圈经济协作、服务工作。
2、与省直机关、省直部门、武汉市相关部门政务联络和信息沟通工作。
3、驻汉群众工作(包括上访接访劝返和社会维稳工作,咸宁在汉务工、经商、创业人员相关政策咨询、维权、来汉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4、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5、做好政务接待工作。
6、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内设二科一室:
1、 办公室
负责汉办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党务、人事、文秘、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群众工作科
负责我市在汉群体性事件、突发情况和非正常上访的现场处置;负责来汉上访人员接访劝返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为我市在汉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为我市在汉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负责涉及驻汉群众工作的情报交换和信息沟通;负责我市在汉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3、经济协作科
负责与省直机关、省直部门、武汉市相关部门、武汉城市圈间的经济协作、联络、交流、信息收集传递、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 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2名。其中:主任1名(兼)、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为3名。
二、 预算情况
市驻汉办2015年预算收入为31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1万元,项目支出182.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费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