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100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 名  称: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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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 宁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信 息 公 开

  根据《预算法》及经市人大通过的2015年部门预算,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本部门的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和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市地方高速公路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安运科、计划科、工程科、财务科、审计科、法规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老干部科。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4亿元,确保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竣工通车,确保武深高速嘉鱼北段、咸宁(嘉鱼)长江大桥、横路线绕城一级公路开工建设,咸宁泉都物流中心招商成功,力争嘉鱼港潘家湾通用码头开工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客车目标,普通公路、港航、客货站场、物流园区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对照目标,夺取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最后胜利。

  2、超前谋划,绘制“十三五”交通发展宏伟蓝图。

  3、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新常态下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全力以赴实现村村通客车目标;全力以赴实现绿满鄂南交通绿化目标;全力以赴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达国检标准;

  4、依法治交,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发展现代物流上提档升级;在安全生产上提档升级;在行业管理上提档升级。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2015收支预算总表”中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系预计数,有不确定性;

  “部门2015年支出预算表”的数字仅指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对应的安排支出数。

  2、“三公”经费预算表中的接待费含用于“基本支出”的4万元,“项目支出”的14万元,与2014年预算比下降了14%;公务用车费含用于“基本支出”的5.7万元,“项目支出”的13万元,与2014预算比下降了31%。

  3、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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