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7-01147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3日
  • 名  称: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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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7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概况

  根据咸编发〔2016〕29《关于市城管执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能:根据咸城管发〔2016〕36号《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规定》文件,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社会功能是公益服务类,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三是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建档;四是对数字城管案件进行派遣、协调、督办;五是组织定量考核,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对县市数字城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七是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 根据咸城管发〔2016〕36号《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规定》文件,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指挥协调科、督办考评科。

  人员编制:根据咸编发〔2016〕29《关于市城管执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编制数为8名。

  三、2017年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打造数字城管“领头雁”。

  1、强化协调,完善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2017年,市级数字平台将按照“优化流程、提高标准”的要求,对数字城管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功能、提升效率。同时,将安排专人上门与市直35家专业部门进行协调督办,做好各项服务,力争在7月份之前,平台改造升级及完善各专业部门数字城管平台的终端建设,做到平台运行畅通,案件处置有效,考评公平公正,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建设树立标杆。

  2、强化服务,强力推进县级数字城管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工作进度缓慢,离省委、省政府2017年底之前所有县级城市建成数字城管并运行验收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与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进行沟通,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争取县(市、区)政府在资金、选址、立项、招投标和建设上的大力支持,力争在2017年底之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对县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工作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数字城管平台建成并正常运行。

  3、强化监督,确保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16年,我中心通过数字城管平台采取对各类案件进行派遣、核实、处置、办结、回复、评价等一系列措施,促使了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明显提高,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坐席员”和“监督员”的管理,完善数字城管平台考证评价体系,推进评价指标科学化,确保各类案件的准确率达到98%以上、及时率在95%以上。同时,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努力提高各类案件的质量,按月对不能及时处置和回复或不符合要求处置的案件,严格考评,促进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完善机制,舞好考核评价“指挥棒”。

  一是进一步完善35家专业部门考核评价机制。为全面打造“大城管”格局,我中心将充分利用数字城管平台的分析评价体系,按月将35家专业部门各类案件的处置、办结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生成制作月报表,并及时发放到各专业部门。对案件处置或办结情况不理想的,我们将报请局党组,建议在召开城市管理分析调度会议时,公开通报相关情况,进行鞭策。年底,我们将对本年度案件处置率、办结率进行考核评价和排名。

  二是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照2017年度省定目标任务的要求,我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并采取“一明二暗”的措施,进行明查和暗访。其中:暗访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明查按照市考评办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人员分赴各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将暗访和明查的情况全程留痕,统一梳理汇总,及时予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进一步完善局属单位绩效和履职尽责管理综合考

  评机制。自2016年7月份开始,我中心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分别对局属单位绩效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四次综合考评,并在局务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以评促改,效果显著。各单位工作明显改观,基本实现了“三个月初见成效,六个月大见成效”的预定目标。今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局属各单位绩效和履职尽责管理综合考评机制,按月实施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排名。

  第二部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17 一、基本支出 92.55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17      人员支出 82.12
       经费拨款(补助) 171.17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10.43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二、项目支出 78.62
    上级补助        能力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公共服务项目 78.62
    本级基金        促进发展项目  
    上级基金        专项业务费  
三、社保基金        不可预见费  
四、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七、往来收入      
八、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71.17 本年支出合计: 171.17
       
       
       
八、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其他结余(转)      
       
收入总计: 171.17 支出总计 171.17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社保基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往来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其他结余(转) 小计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上级补助 小计 本级基金 上级基金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计 171.17       171.17 171.17                      
502011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171.17       171.17 171.17                      
  
  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 项目小计 能力建设 公共服务 促进发展 专项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71.17 92.55 82.12 10.43 78.62   78.62            
502011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171.17 92.55 82.12 10.43 78.62   78.62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71.17 92.55 82.12 10.43 78.62   78.62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3       机关服务(城乡社区)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71.17 92.55 82.12 10.43 78.62   78.62            
      2120104       城管执法 171.17 92.55 82.12 10.43 78.62   78.6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17 一、基本支出 92.55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1.17      人员支出 82.12
       经费拨款(补助) 171.17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10.43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二、项目支出 78.62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能力建设项目  
    本级基金        公共服务项目 78.62
    上级基金        促进发展项目  
         专项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71.17 本年支出合计: 171.17
       
       
收入总计: 171.17 支出总计 171.1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 项目小计 能力建设 公共服务 促进发展 专项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92.55 92.55 82.12 10.43                  
502011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92.55 92.55 82.12 10.4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92.55 92.55 82.12 10.43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92.55 92.55 82.12 10.43                  
      2120103       机关服务(城乡社区)                          
      2120104       城管执法 92.55 92.55 82.12 10.4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 ** 1
  合计 92.55
502011 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92.5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2.92
    30101     基本工资 15.65
    30102     津贴补贴 1.85
    30103     奖金 22.07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66
    30107     绩效工资 15.7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7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1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3
    30201     办公费 0.63
    30202     印刷费 0.10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0.10
    30206     电费 0.30
    30207     邮电费 0.64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0.24
    30211     差旅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0.24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0.32
    30216     培训费 0.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0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0.8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0.78
    30229     福利费 0.5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6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98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
    30305     生活补助  
    30307     医疗费  
    30309     奖励金 0.01
    30311     住房公积金 4.67
    30312     提租补贴 1.11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1.6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0
  399   其他支出  
    39902     预留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8.2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20
3.公务用车费 8.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0
      公务用车购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 项目小计 能力建设 公共服务 促进发展 专项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第三部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 171.17万元。

  二、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71.1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71.17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017年支出预算171.17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性支出92.55万元,占总支出54.07%,项目支出78.62万元占总支出45.93% 。 

  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数171.17万元。(新成立单位)

  三、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表说明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171.1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171.17万元;其中:保障性支出9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4.07%;项目支出7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5.93%;

  四、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基本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基本预算171.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类)支出72.92万元,占一般公共基本预算的42.6%;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0.43万元,占一般公共基本预算的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支出9.2万元,占一般公共基本预算的5.37%;

  公共服务类项目预算78.62万元,占一般公共基本预算的45.93%

  (二)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171.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城管执法)65.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医疗、失业、工伤)等。

  社会保障1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住房保障5.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

  2.标准公用经费(城管执法)预算1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在编人员通讯、交通、食堂等改革性补贴。

  4、公共服务类项目预算78.62万元。其中:(1)城管执法78.6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意外险0.62万元;执法车辆运行维护(含执法车辆2台、电瓶车1台)8万元;数字城管运行维护7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17年新设立单位,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公务用车费预算8万元,(含执法车辆运行2台、电瓶车1台)2017年新设立单位

  5、2017年服务类政府采购7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理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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