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紧急救援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服务范围
基本功能
受理本区域公共呼叫,对伤病员实施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送)和途中救护。
主要职责
1、按照区域划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院前工作。
2、为国际、国内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急救保障服务。
3、承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
4、制定本区域院前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5、建立并完善本区域内的急救网络,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加快急救反应时间。
6、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收集、处理和贮存与急救相关的急救信息,按规定做好急救信息与资料的记录、统计和报告工作。
7、定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开展急救医学科研和地区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8、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下级院前医疗机构实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9、承担对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义务,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心设有调度科、质控科、信息科(依托市中心医院信息中心)、车管科、综合科(依托市中心医院)等相关科室。下设6个急救分站(依托医疗机构)咸宁市中心医院急救站、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站、横沟中心卫生院急救站、双溪中心卫生元急救站、高桥中心卫生院急救站、汀泗中心卫生院急救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心现有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行管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及目标
结合2019年省院前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以及市卫计委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特制订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
1.积极推进全市一体化网络平台建设
2.构建咸宁空中救援体系平台
(1)空中救援合作医院120签约全覆盖。
(2)空中救援签约合作单位培训全覆盖。
(3)空中救援队伍全覆盖
3.做好与省空中救援平台对接
4.完成120指挥调度平台升级
(1)推进市急救中心与县市区急救中心通讯调度互通工作。
(2)推进网络急救站考核标准以及调度员考核标准。
(3)与市卫计委领导沟通,成立咸宁院前医疗质控中心,开展咸宁市院前急救质控工作。
(4)加强急救站救护车管理,进一步细化调度规范。
(5)开通互联网+微急救报警服务。
5.组织一次调度员业务知识测试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1.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咸宁市紧急救援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84.37万元。比上年减少67.73万元,下降26.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7万元。
2019年咸宁市紧急救援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84.37万元,比上年减少67.73万元,下降26.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7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咸宁市紧急救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06万元,其中: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2.59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3%,比上年增加4.69万元,增长50.05%。增长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3. “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咸宁市紧急救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27%,增长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120紧急救援中心的车辆为业务用车,无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