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服务范围
咸宁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66年,是鄂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医疗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11年医院整体搬迁,并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全面托管,冠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咸宁医院”,同时也是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及第一临床学院、德国KTQ认证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标准版心衰中心、湖北省卒中急救地图推荐医院。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01.74亩,编制床位1500张,实际开放床位1800余张。医院的宗旨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疗效第一,诚信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康复、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设有60多个专业学科。目前拥有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输血科、临床药学和病理科),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科(新生儿、肿瘤科),31个市级重点专科。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一是收入积极稳妥。根据全市GDP增速水平,结合当前医疗发展趋势,计划医疗收入增长10%的目标;二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以深化医改为契机,着力保障人员经费刚性支出需求,保障医院日常运转,支持妇儿大楼项目建设,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为编制重点。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咸宁市中心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9998.03万元,比上年增加15824.57万元,增长21.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收入测算按2018年决算数的10%增长。
2019年咸宁市中心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9998.03万元,比上年增(减)加15824.57万元,增长21.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3.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收入上涨的同时药品及卫生材料费同比上涨。
咸宁市中心医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中心医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中心医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中心医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7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咸宁市中心医院项目支出173万元,主要为专用医疗设备采购。根据文件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工作,对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进行了科学、完整的设置,对年度考核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并对我院妇儿大楼工程项目支出进行单独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