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信息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和职责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融通、调度、平衡、计划预算等日常工作。包括:本级财政城建预算拨款、金融融资资金、土地经营资金、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权经营性资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性资金。健全内控机制,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二)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储备与供应计划;严格执行市城区土地“五统一”政策,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收储经营及所属土地资产的处置。
(三)负责编制年度市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城市建设资金计划,负责拟定城建项目建设方式与实施方案;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建设期间的投资管理。
(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资委授权,对划归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履行经营管理职能,并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五)制订实施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及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权的计划、开发、经营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
(六)负责落实市政府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银合作及组织增信工作,服务政府融资平台,参与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金融项目的信用评审;协调与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县域经济项目的信贷管理。
(七)负责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统筹协调工作;拟订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重组、整合和筹备企业债券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和参与实施,推动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创新稳健地发展。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宣传、档案、保密、会务、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党务、人事、工会、共青团工作,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落实市政府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银合作及组织增信工作,服务政府融资平台,参与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金融项目的信用评审;协调与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县域经济项目的信贷管理。组织引入社会力量,实施社会化、公开的监督、监管,协调处理贷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其他需要协调的事宜。
(二)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计划,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土地储备经营资金计划、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经营性资金计划、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性资金计划、年度融资计划、信贷资金偿还计划;负责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重组、整合和筹备企业债券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和参与实施,推动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创新稳健的发展。
贯彻落实财经政策与法规,加强财经政策研究,制定中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积极组织资金,合理调度资金;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城建资金管理,定期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拟订除土地外资产的经营管理计划,负责资产(包括储备土地、房产和建成的城建资产等)的经营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业务的开发利用管理,协助收储土地的交地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产(帐、实)管理工作。
(三)投融资与经营管理科。
参与市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年度建设资金计划编制工作,负责拟订城建项目建设方式与实施方案,负责融资城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工作 , 负责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城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代建合同的拟订工作,参与城建项目设计、监理及施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中心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负责对拟收购储备的地块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工作方案;负责存量与新征地的拆迁调查、储备合同拟订、拆迁补偿标准拟订、交地及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负责组织拟出让土地相关资料,协助国土部门“招、拍、挂”出让、协助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的临时经营及储备土地的宣介、策划、招商工作。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聚焦绿色崛起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用心谋事、见事管事、干净干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三清三治”为突破口,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指数;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市创建为契机,提升生态环境发展质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的步伐;以安全生产为底线,确保安全稳定的发展态势,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贡献住建力量。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预算01表 | |||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0.34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117.34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0.34 | 人员经费支出 | 107.58 |
经费拨款(补助) | 120.34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9.76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二、项目支出 | ||
上级补助 | 经常性项目 | ||
一般债券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本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3.00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专项债券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
十、其他收入 | |||
十一、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0.34 | 本年支出合计: | 120.34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公共预算结转 | |||
政府基金结转 | |||
其他结余 | |||
收入总计: | 120.34 | 支出总计 | 120.34 |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
(二)部门收入总表。
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转)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社保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往来收入 | 其他收入 | 融资借款 | ||||||||||
小计 | 公共预算结转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其他结余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上级补助 | 一般债券 | 小计 | 本级基金 | 上级基金 | 专项债券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合计 | 120.34 | 120.34 | 120.34 | |||||||||||||||||||||
224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20.34 | 120.34 |
(三)部门支出总表
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001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91.43 | 88.43 | 78.67 | 9.76 | 3.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51 | 8.51 | 8.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26 | 4.26 | 4.2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26 | 4.26 | 4.2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83 | 0.83 | 0.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23 | 9.23 | 9.23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82 | 1.82 | 1.82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预算01表 | |||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0.34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117.34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0.34 | 人员经费支出 | 107.58 |
经费拨款(补助) | 120.34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9.76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二、项目支出 | ||
上级补助 | 经常性项目 | ||
一般债券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本级基金 |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3.00 | |
上级基金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专项债券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三、社保基金拨款 | 六、上缴上级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
十、其他收入 | |||
十一、融资借款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0.34 | 本年支出合计: | 120.34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公共预算结转 | |||
政府基金结转 | |||
其他结余 | |||
收入总计: | 120.34 | 支出总计 | 120.34 |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预算03表 | |||||||||||||
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001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91.43 | 88.43 | 78.67 | 9.76 | 3.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51 | 8.51 | 8.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26 | 4.26 | 4.2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26 | 4.26 | 4.2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83 | 0.83 | 0.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23 | 9.23 | 9.23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82 | 1.82 | 1.82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预算03表 | |||||||||||||
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经常性项目 | 当年一次性项目 |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24001 |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 120.34 | 117.34 | 107.58 | 9.76 | 3.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91.43 | 88.43 | 78.67 | 9.76 | 3.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51 | 8.51 | 8.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26 | 4.26 | 4.2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26 | 4.26 | 4.2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83 | 0.83 | 0.8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23 | 9.23 | 9.23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82 | 1.82 | 1.82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14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科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日常公用经费安排 | 项目经费安排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小计 | 专项业务费支出 | 能力建设 | 公共服务 | 促进发展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备注: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0.34万元,比上年增加3.91万元,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34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20.34万元,比上年增加3.91万元,增长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4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61万元,其中: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2.7万元、工会会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比上年减少3.86万元。下降原因:培训费减少、会议费减少、维修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比上年减少4万元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4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中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截止2019年12月31号账面上有1台公务用车,该车已与2019年12月底移交给相关部门,因目前移交手续不全,移交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尚未下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0年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中心项目支出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