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主要承担接收安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任务,按政策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1、严格执行政策,完成接收安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工作;
2、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医疗补助,确保军休干部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
3、完善军休所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军休干部住房的日常维修服务,保证军休干部生活便利;
4、积极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和医疗保健活动,定期组织离休干部进行年度体检,对重病军休干部和空巢军休干部进行上门看望和慰问,保障休干身心健康;
5、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参加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6、搞好阅览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安排好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体质,丰富军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二)机构设置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成立于1985年6月,隶属于咸宁市民政局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核定编制人数为9人。2020年实有在编工作人员9人,退休人员2人。门卫4人,保洁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以教育助推队伍建设。以教育促素质提高。加强业务培养,采取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交流研讨、参观见习、以老带新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以考核促进职责履行。突出抓好管理创新和规范程序,明确职责和工作标准,让职责和考核并驾齐驱,相得益彰。
三、以服务提升幸福指数。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平台,使老同志乐起来、学起来、动起来。组织军休干部健康体检、为高龄休干集体祝寿。进一步充实兴趣小组。着力提高军休干部的社会影响力,弘扬正能量。提升军休干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二部分: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43.5万元,比上年1930.58万元增加 112.92万元,增长5.8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9万元;上年结余5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由于本年度休干工资增加。
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043.5万元,比上年1930.58万元增加112.92万元, 增长5.8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9万元;上年结余5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由于本年度休干工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8.28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2.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 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会费1.4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41%,比上年28.11万元增加0.17万元,增长0.6%。增长原因: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比上年10.5万元减少0万元, 增长(下降)0%,下降 0。增长(下降)原因:0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0
(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0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2.5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39.8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1.5万元。比上年16.63万元增加 23.17 万元, 增长2.4%。增长原因:本年度服务类采购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19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适应现代预算管理要求,市军休所积极组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并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来年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现将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如下: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及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属于经常性延续项目,主要用于军休人员安置补助经费发放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运转等方面,2020年度项目预算支出1787万元,列为咸宁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重点项目。
项目长期绩效总目标:维护军休人员合法权益,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完善服务保障;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2020年度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管理机构正常运转;及时足额发放老干部工资及各项生活待遇,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该项目产生的效果: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实行军休干部“六为”目标;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指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