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控制结核病提供防治保障;结核病监测防治与咨询、督导、科研、培训、健康教育。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全院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年度考核、晋升晋级、工资福利、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书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住院部
住院部内设医生办公室和护理部。
(1)医生办公室: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之前,作好交接工作。科内查房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2)护理部:在护士长指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完成院方交办的临时任务。
3、医技科
主要负责检查、诊断工作,按要求及时出具诊断报告;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参加和临床病例讨论,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掌握仪器的使用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负责仪器保养和管理工作。
4、药械科
在主管领导下完成药品采购、保管、清理、划价等工作;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及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预防科
主要负责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6、财务科
主要负责单位行政会计、项目会计的业务工作;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单位各项会计报表,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相互协调,以保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收费室:按照财务规定和收费标准,具体负责收费处的核价、收费、结算的业务工作,并做好患者费用的结算与催收; 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态度要热情和蔼;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院纪院规,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7、总务科
负责全院后勤保障、网络安全、保卫及其他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938.74万元,比上年减少197.59万元,下降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91万元、上级补助144万元、社保基金收入80.57万元(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物业及住房补贴)、事业收入1314.26万元、融资借款3000万元。
2020年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938.74万元,比上年增减少197.59万元,下降4%,其中:基本社会保障支出635.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54.26万元,其中: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6.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5.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1%。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3%。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713.9万元,比上年减少939.21万元,下降35.4%。减少原因:压缩开支,减少设备购置。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车改后,我院保留2辆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0年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项目支出204.00万元,其中:结核防治工作经费项目104.00万元、结核防治设备采购项目100.00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具体明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