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1-1555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2日
  • 名  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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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财政局

为了加快推进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函〔202042号),现下达你地2021年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通过2021年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领细则》规定,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的相关支出。

二、与同级住建部门积极配合,管好用好奖补资金,对照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1427

附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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