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8〕66号)、《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企业新型学徒制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和电话等方式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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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三批企业新型学徒制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单位名单.et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