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29日至1月6日。如果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0715-8218918
咸宁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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