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和
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27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鲁恩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进“三抓一优”,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24.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6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3.6%(见表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12.9%;结转下年支出13.2亿元(见表二)。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一、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收入决算情况。收入总计692,244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2.1%(见表三)。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457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2%(剔除房地产划转咸安区因素,可比增长4.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84,016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6%(可比增长5.7%),税收占比74.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63,441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1%。
2、转移性收入381,074万元,为预算的103.8%,增长12.4%。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71,274万元,增长20.5%,主要是支持市州高质量发展激励、公路养护等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下级上解收入45,758万元,增长40.4%,主要是云联惠案收入、市区房地产税收和金盛兰市级分成增加;上年结转收入53,297万元,增长53.9%,主要是结转跨年实施项目;调入资金4,874万元,下降89.6%,主要是上年含调入3亿元补充重大产业基金等一次性因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71万元,为预算的21.8%,主要是执行中控减支出,加大争资力度,收支缺口减少。
3、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3,713万元,为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情况。支出总计692,244万元,为预算的102%(见表四)。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568万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16%。
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15万元,为预算的98.3%,增长8.9%,主要是人员增支、奖励性补贴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29,875万元,为预算的103.7%,增长7.3%,主要是增加强制隔离戒毒、司法、保密安全等支出。
教育支出59,337万元,为预算的104.1%,与上年持平(剔除上年从教育专户中调入1.2亿元教育收费安排支出因素,可比增长25.4%),主要是落实生均经费政策、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安排一般债券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8,001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2.8%,主要是支持高新区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专利保护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55万元,为预算的96.7%,增长103.5%,主要是补齐文化短板,加大图书馆、群艺馆、科技馆、非遗展示馆、“香城书房”、融媒体中心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3万元,为预算的99.7%,增长27.8%,主要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加大就业保障等投入,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等。
卫生健康支出22,322万元,为预算的98.9%,下降4.9%,主要是政府债券安排的项目较上年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54,136万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414.4%。主要是2019年含上级下达的两个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4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35,098万元,为预算的117.8%,下降2.5%,剔除上年购房补贴1.1亿元一次性因素(今年政策到期),可比增长40.4%。主要是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淦河治理等。
农林水支出28,986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9.5%,主要是脱贫攻坚投入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89,490万元,为预算的110.8%,增长27.1%,主要是武深高速及公路养护等专款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85万元,为预算的102.4%,下降33.7%,主要是上年含补充重大产业基金等一次性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47万元,为预算的96.2%,增长138.3%,主要是土地占补平衡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5,082万元,为预算的83.7%,下降46.7%,主要是保障房计划调整,上级专项补助相应减少。
2、转移性支出113,448万元,为预算的105.1%,下降4.2%。
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2,000万元,增长0.8%,主要是随税收增长的上解支出增加;补助下级支出26,533万元,增长13%,主要是增加咸安区城区义务教育补助(见表五);结转下年支出44,915万元,下降15.7%,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结转规模减少。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228万元,为预算的100%。
——预算平衡情况。按调整预算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979万元平衡,通过争取上级支持、控制结转资金等措施,实际调入5,871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收入总计519,192万元,为预算的107%,增长71%(见表六)。其中:当年收入420,128万元,为预算的109%,增长7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增收;转移性收入37,264万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30.7%,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1,80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2.2%,主要是再融资专项债券增加。
支出总计519,192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86,322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87%(见表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转移性支出32,870万元,为预算的109%,主要是按政策将结转资金超当年收入的30%部分4,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见表八)
收入总计156,083万元,为预算的95%,增长26%。其中本年保险费收入119,378万元,为预算的102%,增长16%,主要是新增湖北科技学院、市中心医院等8家机关养老保险上线单位;财政补贴收入19,985万元,为预算的82%,增长65%,主要增加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1亿元。
支出总计117,503万元,为预算的84%,增长2%。其中,本年企业养老保险39,142万元,为预算94%,下降4%;失业保险完成1,218万元,为预算136%,下降7%,主要是失业人数减少;职工医疗保险完成21,261万元,为预算的88%,增长7%;工伤保险1,140万元,为预算82%;生育保险完成2,686万元,为预算的98%,增长24%,主要是生育二胎政策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384万元,为预算的82%;居民医疗保险715万元,为预算的29%,主要是温泉片区社区居民整体划入咸安区参保。
收支相抵,社保基金当年结余38,580万元,滚存结余192,56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结余130,37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见表九)
收入总计2,367万元,为预算的93%。其中,本年利润收入2,367万元,为预算的152%。
支出总计2,367万元,为预算的93%。其中,本年支出1,493万元,为预算的98%;调出资金87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为预算的85%。
收支相抵,年度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66.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0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84亿元。截至2019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62.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47亿元,为限额的83.57%;专项债务38.56亿元,为限额的99.29%。当年一般债券还本33228万元。全市限额内政府债务率为51%(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统计口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债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三公”经费决算(见表十)
2019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162万元,增长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12万元,下降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64万元,增长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万元,下降13%;公务用车购置费989万元,增长83%),主要是公安等部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已到更换年限。公务接待费586万元,下降32%。
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近期汛情叠加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平稳运行面临较大挑战。全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入降幅持续收窄,收支运行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7亿元,为预算的39.7%,同比下降26.2%。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0.34亿元,为预算的42.6%,同比下降19.5%。非税收入完成9.36亿元,为预算的32.5%,同比下降42%。税收占比76.4%,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见表十一)
收入完成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869万元,为预算的38.0%,下降26.2%。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0,182万元,为预算的40.1%,下降14.7%。非税收入完成18,687万元,为预算的31.1%,下降53.3%。税收占比81.1%,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
支出完成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365万元,为预算的45.7%,同比下降18.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比去年同期高13.7个百分点。
快于序时进度的科目: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71万元,为预算的72.7%,主要是加大支持了高新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4万元,为预算的69.7%,主要是支持疫情防控设备采购及应急救治场所建设;
债务付息支出6,633万元,为预算80.9%,主要是据实兑付一般债券利息;
卫生健康支出13,161万元,为预算的61.8%,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教育支出32,714万元,为预算的60.5%,主要是支持城区教育一体化建设,市公共实训基地,咸宁职院、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77万元,为预算的65.3%,主要是财政补助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城乡社区支出13,995万元,为预算的67.7%,主要是加快新增债券安排的市档案馆、城市公厕、道路、停车场等25个市政基础项目改造进度。
低于序时进度的科目:
节能环保支出16,531万元,为预算的41.2%,主要是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等上级专款下达进度不及预期;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4万元,为预算的36.3%,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文旅宣传推广专项等项目暂缓;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64万元,为预算的22.6%,同比下降62.9%,主要是按政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9万元,为预算的25.1%,主要是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等上级专款下达进度不及预期;
科学技术支出3117万元,为预算的16.2%,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高新区支持企业研究与开发项目放缓。
(二)市级其他预算(见表十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完成25,866万元,为预算的7%。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5,666万元,为预算的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土地交易市场低迷。支出总计完成85,678万元,为预算的23%。其中,上年结转支出28,857万元,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5,600万元,当年支出31,221万元,主要是据实兑付专项债券付息、土地征收补偿以及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完成42,962万元,占年预算的26%,主要是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等险种集中下半年汇缴;支出总计完成40,316万元,为预算的30%,主要是企业养老提标支出、居民医疗市级统筹支出集中在7月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安排均在下半年执行。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
1、收入降幅收窄。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降幅较一季度分别收窄24.3个、23.7个百分点,增幅分别居全省第2、第3名。全市税收收入连续三个月保持增长态势,税收占比连续6个月保持在75%以上,较去年同期提升6.4个百分点。
2、争资成倍增长。落实争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及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18.69亿元、18.59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74倍、2.6倍;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1.58亿元、9.21亿元,同比增长22.14%、60.71%;争取省级调度资金91.63亿元、24.05亿元,同比增长48%、85%。
3、防疫处突有力。全市筹集各类防疫物资折价7.8亿元、防疫资金7.7亿元,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台财税支持疫情防控政策15项,安排补助资金5.83亿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中国财经报头版头条报道我市物资储备救治经验。
4、重点保障到位。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将“六保”作为“六稳”着力点,市本级6.5亿元资金直达市场主体,重点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市级民生性支出16.4亿元,优先保障了基层“三保”、“三大攻坚战”、“三抓一优”、防汛救灾等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资金需求。
5、改革再获嘉奖。将绩效全程嵌入预算管理,投资评审向资金绩效融合,财政监督向资金绩效拓展。继2017年被评为全国财政管理绩效先进单位后,今年再获省政府奖励3,500万元(本级1,000万元)。赢得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奖励4,000万元。
上半年,尽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经受住了考验,体现出了较强的韧性,但客观困难仍不容忽视。一是受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的减收效应影响,收入增长乏力;二是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相关税收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下滑,收入掉收远超预期;三是民生支出刚性不减,发展投入需求巨大,收支平衡压力空前;四是项目投资形势严峻,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滞后;五是资金直达到收款人,监管有待加强,绩效有待提升。解决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妥善应对。
三、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出台一系列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复工复产复学、扩大政府投资等财税政策,对全年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市本级收支预算变动幅度超过《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需对市级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的主要事由
1、疫情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疫情对全年预算执行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3亿元,占当年预算收入11.5%;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11.3亿,占当年预算收入的34 %;增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等支出6.4亿元(不含基础设施建设),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
2、债券发行需要纳入预算管理。截至7月份,市级发行债券60,242万元(不含再融资债券36,85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6,942万元,拟安排52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33,300万元,拟安排8个项目。
3、落实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的要求。经多方努力,截至目前,已争取特别转移支付70,990万元(减收补助65,987万元,增支补助5,003万元)、特别国债资金31,902万元。要求资金直达基层,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需对支出结构进行调整。
4、暂付款按既定方案予以消化的要求。根据部、省关于五年内清理处置完毕财政暂付款的要求,市政府2019年第7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市本级暂付款消化方案,2020年需新增消化财政暂付款14,656万元。
5、落实“过紧日子”压减支出的刚性要求。省政府要求全面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决算基础上再压减不低于20%、全面清理调整各类项目实施计划、统筹各类资金消化收支缺口等。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见表十三)
1、收入预算由621,229万元,调整为747,232万元,调增126,003万元,增长20.3%。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暂不作调整。主要基于疫后政府加大投资、拉动消费等刺激经济的效应会逐渐显现,待省级预算调整后,经科学审慎评估,下半年另行报告。
(2)转移性收入由324,373万元,调整到423,434万元,调增99,06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82,424万元,增长42.2%。主要是新增特别转移支付收入70,990万元,获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4,000万元、财政管理绩效奖励1,000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6,41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调减4,000万元,主要是预期房地产税收下降相应调减下级上解。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5,266万元,主要是结转文明单位奖和人防事业费。调入资金调减4,00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收回部门上年结余资金调增9,371万元,主要是依政策收回历年结余资金(见附表5)。
(3)政府债券收入由36,856万元,调整到63,798万元,调增26,942万元,增长73.1%,主要是依规将已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纳入预算。
2、支出预算由621,229万元,调整为747,232万元,调增126,003万元,增长20.3%。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86,204万元,调整为576,906万元,调增90,702万元,增长18.7%。
部门预算调整口径(见表十五):
——基本支出维持161,443万元不变。其中,调剂公用经费2,840万元(占公用经费27%),主要是安排下沉基层一线人员防疫经费及补助。
——项目支出由132,702万元调整为160,457万元,调增27,755万元,增长20.9%。
①压减部门项目经费8,471万元(见附表2)。主要是落实上级政策,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719万元,压减其他一般性支出1,491万元,核减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3,499万元,调剂相关项目经费2,761万元。
②追加部门项目经费1,570万元(见附表3)。其中,市政府已批准的退休干部及退役军人补缴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项支出770万元,信息安全工程800万元。
③消化财政暂付款14,656万元(见附表3,不含年初预算已安排的2,459万元)。主要是消化王英水库引水工程政府出资13,856万元、原质监局质检中心大楼建设借款800万元。
④安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000万元(重大产业基金),加快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区。
——当年上级专款支出由104,969万元调整为138,974万元,调增34,005万元。
上级专款增加77,402万元(其中特别转移支付70,990万元),按政策用于弥补减收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本级“三保”支出47,397万元。其中,“保工资、保运转”支出28,267万元;弥补机关养老保险缺口等17项“保基本民生”支出19,130万元(见附表9)。其余34,005万元安排如下。
①安排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6,610万元(见附表1)。其中,结算前期预拨的疫情防控支出1,868万元;安排疫情防控、救治、医务人员补助等14,742万元。
②安排“三保”相关支出6,983万元。其中,增加单位工会经费450万元;新老机保补助5,860万元;水费及水工程补偿673万元。
③安排上级专款(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6,412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相应支出责任增加。
④安排民营和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或代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4,000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安排项目支出26,942万元。主要是支持咸安区义务教育6,000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2,500万元,斧头湖生态保护带1,800万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1,000万元,咸宁档案馆1,000万元,农高区路网1,000万元等(见附表4)。
——上年结转支出由20,653万元调整为22,653万元,调增2,000万元,根据上级结算数进行调整。
转移性支出由98,169万元调整到133,470万元,调增35,301万元,增长36%。其中,增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预留用于收入减收,平衡年度预算;预计结转下年支出由23,425万元调整到37,647万元,调增14,222万元,主要是人防事业费1.3亿元专款专用结转下年。上解支出由46,273万元调整到42,873万元,调减3,400万元,与收入同增同减。
3、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按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由21,285万元调整到37,965万元,调增78%,主要是特别转移支付安排疫情防控支出及防疫物资清算。
城乡社区支出由2,0677万元调整到40,155万元,调增94%,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1,475万元调整到2,581万元,调增75%,主要是保粮食安全增加粮油应急储备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由29,687万元调整到58,308万元,调增96%,主要是增加市重大产业基金2亿元,支持支持新旧动能转化。
教育支出由54,069万元调整到64,085万元,调增18.5%,主要是支持市区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农林水支出由26,223万元调整到31,133万元,调增18.7%,主要是安排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8,892万元调整到10,015万元,调增12.6%,主要是支持“四馆一中心”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51,757万元调整到58,245万元,调增12.5%,主要是增加新老机保补助5,86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由40,142万元调整到42,166万元,调增5%,主要是支持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支持区域水体防治。
预备费由6,000万元调整到4,727万元,调减21%,上半年已动用1,273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及防汛救灾(见附表6)。
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见表十四)
收入调整。收入总计从年初预算416,684万元,调整为479,510万元,调增62,826万元。主要调整事项:污水处理费调减1,000万元,主要是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污水处理费减收;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3,300万元,主要是本年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纳入预算。抗疫特别国债收入调增31,902万元,根据省级下达的份额据实调整;转移性收入调减1,376万元,主要是根据省批复决算数调整。
支出调整:支出总计从年初预算416,684万元,调整为479,510万元,调增62,826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调增33,300万元,主要是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见附表7)。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调减1,000万元,主要是以收定支进行调整;新增特别国债安排支出31,902万元,主要是安排7个医疗补短板项目(见附表8);转移性支出从年初预算24,289万元,调整为22,913万元,调减1376万元。其中,调出资金调减4,000万元,主要是随基金收入减收相应减少调出。结转下一年支出调增2,624万元,主要是根据项目支出进度结转。
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另外,鉴于减税降费、上级专款、土地收入以及部门年中预算调整等影响财政收支的重大因素暂时无法预判,涉及该部分的调整事项,下半年再另行报告。
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措施
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疫后重振的关键之年,完成今年的预算目标,意义重大。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认真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落细各项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六保”作为“六稳”的着力点。“三保”兜底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养老医疗、社会保障、法定政策待遇全面落实到位;稳企保供等疫情防控支出全面落实到位;疫情防控补贴全面落实到位;财政资金统筹全面落实到位。全力支持消费潜力释放、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项目建设、数字经济培育、创新驱动发展,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服务疫后经济重振。
(二)千方百计扩大可用财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重大产业基金服务实体经济。二是积极服务“三抓一优”,强化招商引资全要素保障,争取总部经济、贸易型企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户咸宁。三是落实争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申报、重大项目策划、政策对接工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四是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依法组织收入,全力挖掘税源潜力,加快推进非税电子化改革,确保颗粒归仓。
(三)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决算基础上压减不低于20%,因公出国(境)费压减不低于70%,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压减不低于40%。除国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外,一律不得安排规划编制、设备购置更新、信息化建设、节会庆典等支出。二是提高资金绩效。将绩效管理全程嵌入预算管理中,推进预算绩效与投资评审融合,财政监督实行违规查处与绩效监督并举。三是保障重点需求。优先落实“三保”,确保本级民生支出占比达78%以上。优先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城区义务教育、转型发展示范区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
(四)依法依规接受监督检查。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做好即将颁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严控预算追加,实施资金分配使用动态监控。二是规范债务管理。坚持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用好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融资平台转型,依法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预算合规性审核,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今年财政运行面临较大困难,但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转型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