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毛湘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预算调整的主要事由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全力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有效保障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可控。但受疫情、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预计收支变动幅度较大,按照《预算法》规定,需对市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收入变动因素。今年,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加上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地方税收减收4.74亿元,城市配套费等基金收入减收0.55亿元。同时,加大调度入库,非税收入增收0.83亿元,加快梓山湖区域开发等,土地出让收入增收12.28亿元。
(二)体制结算因素。根据规定,年初按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19.7亿元编列预算,年中据实调整。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增加15.59亿元,主要是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性补助4.16亿元、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上级补助增加3.6亿元、新增国土绿化试点和区域生态修复重大专项资金3.04亿元,以及公路养护、高中和中职学生资助等其他补助资金4.79亿元。上解省级收入因地方税收下降相应减少0.98亿元。
(三)政策增支因素。预算执行中政策性、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增支5.45亿元,剔除动用预备费安排的支出0.8亿元后,实际增支4.65亿元。其中,规范公务员绩效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及离退休“统筹待遇”,增支3.46亿元(含上年清算);落实稳经济保民生等政策,增支1.1亿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支0.26亿元;加强疫情防控和支持通城县巩固脱贫成果,增支0.39亿元;其他增支0.24亿元。
(四)节支控支因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采取缓、收、减、统、扣等措施,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2.45亿元。其中,暂缓并延期到以后年度安排项目资金0.83亿元;收回完工或中止建设的项目结余资金0.44亿元;压减运转类和低效项目资金0.62亿元;统筹其他专项资金抵顶本级支出0.27亿元;扣减非税减收安排的项目资金0.29亿元。
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见表一、表二)
1.收入预算由741,614万元调整为881,165万元,调增139,551万元,增长18.8%。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80,800万元调整为241,700万元,调减39,100万元,下降13.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由219,000万元调整为171,600万元,调减47,400万元,下降21.6%,主要是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非税收入由61,800万元调整为70,100万元,调增8,300万元,增长13.4%,主要是加大非税收入调度入库力度。
(2)转移性收入由386,432万元,调整为565,083万元,调增178,651万元,增长46.2%。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69,500万元,调整为119,397万元,调增49,897万元。主要是新增支持落实减税退税降费转移支付41,620万元(已下达20,060万元),“惠系列”湖北消费券、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等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8,277万元。
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由103,035万元调整为183,679万元,调增80,644万元。主要是新增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上级补助36,112万元,新增林业部门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000万元,交通部门公路养护、危桥改造补助9,200万元,高中和中职学生资助、职教质量提升补助8,700万元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5,362万元。主要是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护补助10,354万元、省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7,210万元、城市建设中央直达资金3,159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1,498万元等。
下级上解收入由39,189万元调整为39,993万元,调增804万元。主要是引水工程补偿款咸安区承担部分,由市级垫付改为咸安区直接支付,调减1,800万元;房地产税收下降,市级分成相应调减2,700万元;落实稳经济措施,新增湖北消费券、购房补贴、家电补贴等县级配套资金上解调增5,304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由75,140万元调整为84,726万元,调增9,586万元,按照上级批复的决算数调整。
调入资金由18,189万元调整为27,464万元,调增9,275万元。主要是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调入2,13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447万元、增加从专户资金调入690万元、从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调入6,000万元。
年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57万元,预计新增收支缺口36,885万元。通过大力压减支出、优化结构、暂缓安排、统筹资金等举措,可消化当年新增缺口33,802万元,只需新增调入3,083万元,总计调入59,940万元。
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4,382万元,总额不作调整,但部分项目按照支出进度作出调整(见表九)。
2.支出预算由741,614万元调整为881,165万元,调增139,551万元,增长18.8%。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600,919万元调整为699,643万元,调增98,724万元,增长16.4%。
主要调整的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84,307万元调整为90,686万元,调增6,379万元。主要是兑现公务员绩效奖金和事业工作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含上年清算)。
公共安全支出由39,369万元调整为40,223万元,调增854万元。主要是兑现公安部门的人员绩效奖金。
教育支出由42,009万元调整为50,572万元,调增8,563万元。主要是上级加大对高中、中职教育补助力度。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12,049万元调整为14,339万元,调增2,290万元。主要是新增“惠游湖北”消费券及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1,07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45,511万元调整为54,176万元,调增8,66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基础绩效和事业工作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基数增支6,59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由111,129万元调整为152,841万元,调增41,712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上级补助36,112万元相应在市级列支。
城乡社区支出由69,434万元调整为75,513万元,调增6,079万元。主要是新增城区购房补贴8,000万元,及调减进度偏慢的咸宁高中地下通道项目2,7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由27,816万元调整为43,290万元,调增15,474万元。主要是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当年支出11,49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由19,113万元调整为21,022万元,调增1,889万元。主要是上级对县(市、区)交通补助继续通过市级下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由26,193万元调整为31,464万元,调增5,271万元。主要是新增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及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补助4,35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2,257万元调整为8,640万元,调增6,383万元。主要是落实“惠购湖北”消费券、汽车换新、家电补贴等提振消费政策5,03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6,861万元调整为7,814万元,调增953万元。主要是省级下达森林防火等灾害防治资金560万元。
预备费年初预算8,000万元,已列支5,465万元用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支出,预留2,535万元用于后期不可预见性开支。
债务付息支出由10,019万元调整为10,439万元,调增420万元,主要是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增加所致。
转移性支出由108,283万元调整到149,110万元,调增40,827万元,增长38%。其中:
补助下级支出调增24,148万元。主要是转拨省级石漠化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改薄等补助资金15,689万元,下划咸安区三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增加3,212万元,对县市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补助资金5,246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调增26,448万元。主要是今年下达的部分专款需结转到下年使用。
债务还本支出32,412万元不作调整。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27,91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偿还4,500万元。
3.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见表三)
1.收入总计由212,274万元调整为334,332万元,调增122,058万元,增长57.5%。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57,248万元调整为180,000万元,调增122,752万元。主要是高新区调增51,400万元,梓山湖调增74,3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收入调增5,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调减12,948万元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8,5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调减4,500万元。主要是新建商用住房减少。污水处理费由5,700万元调整为4,713万元,调减987万元,主要是落实污水处理费缓征政策。
转移性收入由15,124万元调整为19,271万元,调增4,1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按上级批复数调增3,619万元;彩票公益金补助调增488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由96,000万元调整为96,646万元,调增646万元。主要是新增发行2,600万元用于支持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同时再融资债券减少1,954万元。
其他收入29,702万元,不作调整。主要是专项债券项目单位据实上交到期本息11,429万元。
2.支出总计由212,274万元调整为334,332万元,调增122,058万元,增长57.5%。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由61,543万元调整为172,352万元,调增110,809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梓山湖区域和咸宁高新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由70,300万元调整为72,900万元,调增2,600万元,用于支持第二人民医院建设。
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由15,709万元调整为17,805万元,调增2,096万元。主要是按照发行规模据实兑付。
彩票公益金支出由912万元调整为1,400万元,调增488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彩票公益金较年初预算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调出资金由4,497万元调整为6,635万元,调增2,138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收,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结转下年支出由5,400万元调整为11,933万元,调增6,533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3.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见表四)
本年收入由376,644万元调整为306,000万元,调减70,644万元。本年支出由350,210万元调整为294,356万元,调减55,854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收支由省级编列预算。
调整后社保基金当年结余11,643万元,滚存结余224,822万元,比年初预算364,207万元减少139,385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已全部上解省级。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见表五)
1.收入总计由8,739万元调整为9,969万元,调增1,23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调增1,092万元,主要是按审计核定的利润征收;股利、股息收入新增136万元,主要是参股企业股权分红收入。
2.支出总计从年初预算8,739万元调整为9,969万元,调增1,23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调增44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收支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确保预算平衡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以赴稳大盘。全面贯彻中央、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力落实城区购房、旅游企业贴息、汽车家电消费等补贴政策,不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全要素保障,推动更多招商项目落地,不断培植新增税源。提升惠企惠民“免申即享”改革覆盖面,加快推出第四批政策清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督促资金快拨、快用,更好稳经济、促消费。
(二)千方百计增财力。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严格依法依规征管,拓宽收入来源,细化征管举措,保持平稳增收态势。强化“拼搏赶超”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积极争资金、争政策、争项目,力争超同期、超全省平均份额、超同类市州平均水平。加大资产资源统筹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三)从严从紧控支出。硬化“过紧日子”举措,勤俭节约办事,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压缩15%以上。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从严审核信息化、房屋修缮项目,全面压减会议、培训、论坛、庆典、展会等活动,严格报销审核和检查,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统筹科技、技改等专项资金,取消低效、重复以及“撒胡椒面”的奖补政策,集中财力办大事。清理年度预算项目,及时调减进度滞后、未达预期的项目,收回低效、无效及未启动的项目资金。
(四)强化监管提绩效。进一步做实预算安排与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财经纪律遵从度、绩效管理好坏程度、预算调整幅度、向上争资力度”挂钩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大力推行新增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新增项目预算评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监督检查专报和“红黄榜”制度,加大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处罚和线索移交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五)未雨绸缪防风险。统筹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增强基层财政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资金调度,确保不发生支付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债务底线。加大直达资金监控力度,确保资金精准到位惠企利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切实整改巡视、巡察、审计、预算执行监控、预算监管等发现的问题,筑牢监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