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921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名  称: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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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1030日在咸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毛湘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1. 预算调整的主要事由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加快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落实落细紧日子”举措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预计收支变动幅度较大,按预算法规定,需对市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体制结算因素。因机构改革以及结算垫付消费券资金等影响,下级上解收入增加5,576万元;因新增专款补助、乡村振兴资金转列线下结算等影响,补助下级支出增加23,452万元。

(二)加大争取因素。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上级转移支付增加114,300万元,需纳入预算管理。

(三)政策变化因素。到期再融资债券不能继续借新还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再融资收入分别减少9,143万元、17,808万元。

(四)收支控管因素。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收回、盘活资金5,593万元;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5,800万元。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总计827,725万元调整为925,765万元(与第一次调整预算比,下同),调增98,040万元增长11.8%(见表一)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不作调整。

2)转移性收入由494,918万元调整602,101万元,调107,183万元,增长21.7%。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69,500万元,调整为84,061万元,调增14,561万元。主要是新增城乡建设发展补助、促消费补助、税收增量激励和“12.1”专案补助等。

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8,187万元,调整为153,393万元,45,206万元主要是新增居民医保省级补助3.1亿元、交通转移支付1.4亿元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253万元,调整为111,786万元,调增54,533万元。主要是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建投资2.5亿元、石漠化治理专项资金1.87亿元、污水管网基建投资6,745万元、普惠金融专项6,174万元等

下级上解收入36,227万元调整为41,803万元,5,576万元。主要是环保税上解增收2,400万元、收回垫付县市区促消费资金1,796万元等。

上年结转收入88,485万元,按照上级批复的决算数据实填列

调入资金110,744万元,调整为98,051万元,12,693万元。主要是执行中开源节流,收支缺口缩小,调入资金减少

  1. 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3,922万元,调整为34,779万元9,143万元到期再融资债券不能继续借新还旧

2.支出预算总计827,725万元调整为925,765万元,调增98,040万元,增长11.8%(见表二)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679,864万元调整为719,682万元,调39,818万元,增长5.9%

主要调整的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77,413万元调整为76,068万元,调1,345万元,下降1.7%。主要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负面清单,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由36,231万元调整为30,692万元,调5,539万元,下降15.3%。主要是信息化项目进度滞后

教育支出由45,769万元调整为48,680万元,调增2,911万元,增长6.4%。主要是补列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2,00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由25,706万元调整为23,935万元,调减1,771万元,下降6.9%。主要是咸宁高新区据实兑现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3.3%,达到考核要求。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179万元调整9,313万元,调134万元,增长1.5%主要是刺激消费加大文旅宣传促销力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75,120万元调整70,789万元,调4,331万元,下降5.8%主要是妇幼托育中心项目按照施工进度付款,部分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由112,081万元调整160,774万元,调48,693万元,增长43.4%主要是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央基建投资、居民医保省级补助等上级专款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由21,843万元调整为20,800万元,调减1,043万元,下降4.8%。主要是西凉湖水修复生态工程结转下年支出900万元等。

城乡社区支出由56,143万元调整51,488万元,调4,655万元,下降8.3%主要是机构改革,城管及住新部门相应支出转列其他科目。

农林水支出由66,506万元调整67,515万元,调1,009万元,增长1.5%。主要是森林防火增发国债项目进度加快,本年支出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由16,929万元调整为22,301万元,调增5,372万元,增长31.7%。主要是新增国省道路面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4,496万元调整为5,781万元,调增1,285万元,增长28.6%。主要是新增汽车以旧换新省级补助资金1,012万元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13,090万元调整为10,505万元,调减2,585万元,下降19.7%。主要是土地增减挂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由31,856万元调整为33,792万元,调增1,936万元,增长6.1%。主要是增加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资金1,500万元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7,020万元调整9,814万元,调增2,794万元,增长39.8%主要是安排消防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173万元等。

预备费余额由3,870万元调整2,484万元,本次动用1,386万元,主要用于中欧班列、文旅宣传促销、政府投资项目“两算”等重大工作及促消费配套性支出等(见表七)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由12,328万元调整11,840万元,调488万元按债券发行情况据实兑付

  1. 转移性支出由121,153万元调整179,375万元,调增58,222万元,48.1%其中:

上解上级支出由49,807万元调整为49,789万元,调减18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方上解支出减少。

助下级支出由35,273万元调整为58,725万元,调增23,452万元,增长66.5%主要是新增石漠化治理专款补助支出1.87亿元和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820万元通过结算补助县市区

结转下年支出36,073万元调整为70,861万元,调增34,788万元,增长96.4%。主要是部分专款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1. 债务还本支出26,708万元不作调整。

3.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见表

1.收入预算总计435,663万元调整为439,399万元,调3,736万元,增长0.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6,489万元调整为215,476万元,调减41,013万元,主要是土地市场不及预期。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5,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调减2,000万元主要是预期新建商住房减少。

污水处理费收入由5,170万元调整为4,300万元,调减870万元。主要是城区用水量减少。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18,255万元调整为44,163万元,调增25,908万元。主要是再融资政策调整,原计划财政借新还旧,现由单位据实兑付

转移性收入13,121万元调整为31,940万元,18,819万元。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15,209万元三峡后续专项资金4,037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137,628万元调整为140,520万元,调增2,892万元主要是9新增发行专项债券20,700万元,再融资债券减少17,808万元。

2.支出总计435,663万元调整为439,399万元,调3,736万元,增长0.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4,384万元调整为207,344万元,17,040万元以收定支安排。

农林水支出4,037万元,主要是三峡后续专款安排相关支出。

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支出15,209万元。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2,359万元调整为72,791万元,调增20,432万元。主要是9月新增发行专项债券以收定支安排支出

彩票公益金支出由3,462万元调整为3,643万元,调增181万元。含上年彩票公益金结转收入安排支出。

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由19,936万元调整为19,352万元,调减584万元,按发行规模据实兑付。

调出资金31,030万元调整为15,135万元,调减15,89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计提减少。

结转下年支出3,994万元调整为4,253万元,259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据实调整。

债务还本支出维持90,328万元不变。

3.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见表

本年收入455,995万元,本年支出434,525万元,均不作调整。社保基金当年结余21,470万元,滚存结余407,361万元,年初预算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见表

本年收入由年初预算7,732万元调整为8,013万元,调增28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调增128万元主要是按审计核定的利润征收股利、股息收入新增153万元,主要是参股企业股权分红收入

本年支出7,732万元调整为8,013万元,调增281万元。其中,调出资金调增281万元共调入7,91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

收支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三、确保预算平衡的主要措施

(一)开源增收做大财政蛋糕。一是激活体制“养”税。完善市与高新区财政体制,明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二是财税联动“护”税。做好重点项目税源评估,开展欠税漏税协同追缴。三是涵养财源“稳”税。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箱,落实减税降费、涉企税费优惠政策。四是紧盯产业“引”税。围绕我市五大优势产业,推动域外企业承接建设项目“就地”注册。

优化结构保障重点需求。习惯紧日子执行中持续压减一般、低效、无效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防年底突击花钱。做实市委市政府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清单,兜牢“三保”底线,优先安排社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科技、教育、民生等重点支出,支持“五个以”“五个一”,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力促发展用好增量政策。全面对接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加快“三变”步伐、加强盘活利用。用好化债政策,争取债务置换额度,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研究市级新一轮房地产补贴政策,叠加运用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等政策工具,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不断激活消费潜力,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加强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零基预算3.0改革,规范部门财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员驻点监督职责,做实“红黄榜”制度。印发并落实《关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整改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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