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5-0246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2日
  • 名  称:关于咸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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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18在咸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湘宁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届人大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加力提效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凝心聚力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以赴促进税指标企稳向好。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7亿元,为预算的100.1%(与调整预算比,下同),增长8.1(与上年决算比,下同)。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0.3亿元,为预算的93.7%,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0.3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15.5;加上转移性收支项目,年终实现平衡。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总计927,528万元,为预算100增长8.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177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8.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05,160万元,为预算的95,增长4.3;非税收入84,017万元,为预算的116增长18.8

2.转移性收入577,474万元,为预算的96增长8.3。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10,562万元,增长20,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下级上解收入39,9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485万元,按照省批复数据实填报;调入资金38,500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8,2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7,964万元其他资金12,276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60,877万元,为预算的175增长17.4,主要是新增第二批一般债券及补充财力再融资债券收入。

支出总计927,52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588万元,为预算的96增长9.2主要科目完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04万元,为预算的92下降2.5,主要是执行中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9,787万元,为预算的97,增长14.7,主要是一般债券安排的公共安全信息化项目增加

教育支出48,65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1

科学技术支出24,883万元,为预算的104,增长1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达到考核要求。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36万元,为预算的91,下降30.1,主要是上年含文旅消费券及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等因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3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2,主要是省属汉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增加516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70,355万元,为预算的106,增长21,主要是新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20,955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8.4主要是新增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5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5,379万元,为预算的88,下降37.6,主要是机构改革城管及住新部门相关支出转列其他科目。

农林水支出65,762万元,为预算的97,增长82.7,主要是新增森林防火中央增发国债项目4.3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19,710万元,为预算的88,增长20.3,主要是新增国省道路面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8,370万元,为预算的97,增长95主要是补充重大产业基金3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62万元,为预算的139增长30.7,主要是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增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86万元,为预算的69,下降36.2,主要是土地增减挂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7,854万元,为预算的53下降41.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09万元,为预算的81下降0.9

2.转移性支出212,082万元,为预算118增长9.4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7,323万元,增长1.9;补助下级支出61,125万元,增长3.5结转下年支出103,634万元,增长17.1,主要是年底发行一般债券财力性再融资债券结转下年安排

3.债务还本支出26,858万元,为预算的101下降3.3,主要是据实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市本级其他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5,526万元,为预算的161,增长60.7。其中,本级收入262,120万元,为预算的98下降3;转移性收入60,729万元,为预算的190增长46.5主要是新增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39,40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382,677万元,为预算的272,增长201,主要是新增发行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券,以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债券支出总计705,526万元,为预算的161,增长60.7%。按以收定支原则安排。其中支出310,341万元,为预算的94下降0.5;转移性支出92,100万元,主要是年底下达的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置换债券47,9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债务还本支出303,085万元,为预算的336,增长165主要是新增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支出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064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5支出总计8,064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5。其中,振宁押运公司更新车辆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7,96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9681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2支出总计448940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740万元,滚存结余4028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7,082万元,占比3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7,569万元,占比59%

(三)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省政府转贷市本级政府债券443,554万元。一是新增债券80,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712万元专项债券49,500万元;二是再融资债券90,08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565万元专项债券72,520万元;三是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债券273,25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600万元专项债券260,657万元。根据规定,一般债券60,877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382,677万元,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年中预算调整已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

经省政府批准,核定市本级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3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83亿元专项债务89.23亿元。截至202412,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6.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28亿元专项债务87.35亿元,均未超法定限额。

(四)预算管理的主要特点。

1.税指标向上向好强财税征管,落实高质量财源建设方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2.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7个百分点,较提升4个位次,税收占比全省排名第7

2.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足额兑现本级三保支出28.1亿元,工资专户常态化运行,干部待遇足额发放单位正常有序运转,考核类支出全部兑现,民生支出占比78%发展投入31.8亿元,保障5+4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维护、乡村振兴、提振消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开源节流成效明显本级争资45.76亿元,增长32.4%。其中,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33.44亿元,是年的1.64倍。全省市州层面率先出台过紧日子负面清单,运转支出压减10,集中会审核减资金2.9亿元,执行中盘活、抵顶、统筹资金4亿元。

4.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大财政体系建设初成效,三资家底摸清,三变进程加快,有效债务拓展。全市争取专项债券88.82亿元,增长87.5%。争取置换隐性债务额度94亿元,存量隐性债务累计化解率超70%,全市15家平台公司提前完成隐性债务清零。

5.财政改革亮点纷呈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获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大财政体系建设、零基预算改革经验呈报财政部领导参阅,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全省交流推介。金融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获省级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科创供应链链链融合政府采购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

尽管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基础相对薄弱,部分重点企业掉收,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二是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税增收压力较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是部分单位理财意识不强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过紧日子执行不严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5预算编制执行中加强源头管控

二、2025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加快大财政体系建设,全面统筹国有三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兜牢底线保障重点;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管理效能,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提供坚实支撑。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123.7亿元,增长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7亿元,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亿元,下降8.5(不含当年新增一般债券)加上转移性收支项目,年度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总计785,533万元,下降15.3仅预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与2024快报数比,下同)。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400万元,增长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21,300万元,增长8%;非税收入88,100万元,增长4.9

2转移性收入449110万元,下降22.2其中:

返还性收入24,5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11,105万元,营改增税收返还10910万元。

转移支付收入201456万元,下降47.8主要是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仅预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1,567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17,1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713万元

下级上解收入45,738万元,增长14.6主要是实施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预期城区房地产一体化税收增加。

上年结转103,634万元,增长17.1按照上年结转本年支出情况编列

调入资金73760万元,主要是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71万元、其他资金4565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023万元,下降55.6据到期债券据实编列

2.支出总计785,533万元,下降15.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172万元,下降7.3

主要支出科目说明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80万元,增长11.5,主要是落实上级政策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提标

公共安全支出34,808万元,增长16.9主要是新增公共安全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教育支出52,601万元,增长8.1,主要是深化产教融合加大校企合作,安排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23,986万元,下降3.6%主要是年初预算暂未预计上级科技专项资金。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3.3%,达到考核要求。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31万元,增长8.2,主要是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加大宣传促消费等投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67万元,增长12.9主要是加大对机关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

卫生健康支出123,077万元,下降27.8主要是上年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央基建投资2.5亿元等因素

节能环保支出16,892万元,下降19.4主要是上年含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央基建投资2500万元等因素

城乡社区支出72,661万元,增长60.1主要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安排购房补贴2.5亿元。

农林水支出29,163万元,下降55.7,主要是上年含有森林防火中央增发国债资金4.3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12,113万元,下降38.5主要是上年含国省道路面改造补助资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023万元,下降55.4主要是上年含补充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支出3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91万元,下降44.3,主要是上年含以旧换新等促消费补助资金215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405万元,增长29.1,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9,158万元,增长119.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结转本年支出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52万元,下降33.6,主要是上年含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增发国债资金。

预备费安排6,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符合法定要求。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2,300万元,增长3.8,据实安排到期一般债券等支出

2)转移性支出107,646万元,下降49.2其中上解上级支出50,650万元,增长7主要是上解省级支出随税收增长而增加补助下级支出30,077万元,下降50.8主要是年初预算暂未预计市级转拨省对县(市、区)专款结转下年支出26,919万元,下降74,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结转支出减少

3债务还本支出39,715万元,增长47.9主要是据实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3.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422,197万元,下降40.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40,683万元,增长14.1,主要是预期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城市配套费4,000万元,增长28.9,主要是加大清欠力度;污水处理费4,946万元,增长8.4;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324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单位据实兑付到期债务本息。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年初预算暂未预计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上年结转收入73,840万元,主要是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置换债券收入47,900万元调入资金2,177万元主要用于兑付抗疫特别国债到期本金。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4,727万元,根据债券到期情况据实编列

支出总计422,197万元,下降40.2%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27,881万元,增长13.8;城市配套费安排支出4,058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4,946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18501万元,下降5.4体彩、福彩公益金等安排支出1,038万元;调出资金20,331万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债券息和乡村振兴衔接支出;结转下年支出6,81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还本上解支出6,3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958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计7,771,下降3.6,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484031万元,增长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1633万元,下降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5,350万元增长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7048万元,增长2

支出总计462684万元,增长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541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04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8038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1347万元,滚存结余4241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66093万元,占3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2,436万元,占比59

三、确保预算目标实现的措施

2025年,我们将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是出台新一轮市与两区财政体制,支持咸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企业市域内易地投资机制,激发招商引资、培植财源积极性。二是支持构建5+4”产业体系,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支持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动力培育、能级提升、幸福咸宁“五大行动”三是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支持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两新”“两重,实施购房补贴,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争资、争项、争政策

(二)加强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面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优化结构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出台第二批负面清单,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是保障重点。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8%左右;支持市域战略规划体系、供应链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确保提振消费、流域综合治理、双集中发展、科技创新等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深化改革创新,完善财政治理体系。一是加快大财政体系建设,支持国企功能性改革,整合产业基金、供应链等资源,做好三确、推动三变、盘活三资,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三是稳妥推进隐性债务置换,加快退平台进程,强化库款管理、社保基金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四)严肃财经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监督指导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加强预算合规性审核,严格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及各项决议,认真整改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

1.全口径预算:指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留抵退税政策:近年来,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国对部分行业实施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政策。20224月和7月,国家两次扩大政策实施行业范围,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5.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6.税收返还: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7.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8.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9.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给下级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

11.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并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按照上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3.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5.滚存结余:指截至年末的累计结余。

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17.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18.直达资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19.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

20.零基预算:指在编制预算时,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不考虑以往情况,从根本上分析每项预算支出的必要性和数额大小不以历史为基础作修修补补,在年初重新审查每项活动对实现支出目标的意义和效果,重新安排各项支出活动的优先次序,并据此决定资金资源的分配。

21.民生支出: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健康、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3.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4.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按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的基本原则,在明确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将市直单位的会计核算管理方式分为独立核算、部门核算、集中报账三类。通过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频次,强化财政监督结果应用和责任追究等促进政府理财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25.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债券:为贯彻落实中央一揽子增量化债政策,每年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的债券,以及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债券。通过发行利率更低、周期更长的政府债券,置换举债成本高、周期短的隐性债务。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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