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高新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编制了《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促进全市经济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安全、发展安全,实现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实现依法治安为目标,坚持发展和安全两手抓,两手硬,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一情况两清单”。
(二)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具有执法资格53人。执法人员人数=(53-23)×70%=21人(注:扣除参与森林火灾防治、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救灾和地震救援等应急工作23人,实际参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30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25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自然天数-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日;总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人数×国家法定工作日=21×250=5250日。
(三)总法定工作日安排。
1.监督检查工作日(1740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安全执法工作日-其他非安全执法工作日=5250-1760-1750=1740日。
2.其他安全执法工作日安排(1760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50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250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90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0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0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60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20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300工作日;
合计=1760工作日。
3.非安全执法工作日(1750日)。
(1)值班:270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80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00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20工作日;
(5)病假、事假:120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0工作日;
(7)参与创文等其他工作日:260工作日;
合计=1750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工矿商贸涉氨、涉粉、有限空间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年共安排监督检查36家次(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3)。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全年计划监督检查51家次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家次,占比为71%。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四)时间安排:见附件1、附件3。
(五)其他事项:全市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多,我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无法实现年度内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方面由县(市、区)应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分年度对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除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共安排监督检查15家次(名单详见附件2)。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29%。
(三)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六、监督检查机制、方式、内容和要求
(一)监督检查机制: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为基础,建立计划监督检查、包片综合督查、专项治理督办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二)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监督检查与计划监督检查同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和重点监督检查同步实施、包片综合督查、专项治理行动、计划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实施安全生产全方位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实施前应该拟定监督检查方案。
(三)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涉及的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4.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17.高危行业购买安责险情况。
(四)监督检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若因工作需要调整与变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需报局领导批准,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肃性。
附件:1.2023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2023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3.2023年矿山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1
2023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3月 | 基础科 |
2 |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5月 | 基础科 |
3 | 稳健医疗(崇阳)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7月 | 基础科 |
4 | 咸宁晨曦硅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7月 | 基础科 |
5 | 崇阳大源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2023年2月 | 危化科 |
6 | 湖北天安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5月 | 危化科 |
7 | 湖北景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6月 | 危化科 |
8 | 中石化徐家湾油库 | 危化企业 | 2023年7月 | 危化科 |
9 | 咸宁市祥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2023年11月 | 危化科 |
10 | 湖北科莱维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4月 | 市执法支队 |
11 | 崇阳县沙坪桥头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2023年6月 | 市执法支队 |
12 | 通山县晶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8月 | 市执法支队 |
13 | 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8月 | 市执法支队 高新分局 |
14 | 咸宁市晨曦硅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10月 | 市执法支队 |
15 |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10月 | 市执法支队 |
16 | 湖北山虎涂料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10月 | 市执法支队 |
17 |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11月 | 市执法支队 |
18 | 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化工 | 2023年10月 | 危化科 高新分局 |
19 | 华夏金桥湖北商业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6月 | 高新分局 |
20 | 博洛尼家居用品湖北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5月 | 高新分局 |
21 | 立邦涂料(湖北)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8月 | 高新分局 |
22 | 湖北灵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6月 | 高新分局 |
23 | 咸宁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2023年9月 | 局办公室(考试分中心) |
24 | 赤壁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2023年9月 | 局办公室(考试分中心) |
25 | 嘉鱼县致盛职业培训学校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2023年9月 | 局办公室(考试分中心) |
26 | 通山县九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2023年9月 | 局办公室(考试分中心) |
附件2
2023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3月 | 基础科 |
2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4月 | 基础科 |
3 | 湖北卓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1月 | 危化科 |
4 | 咸安区城隍庙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2023年1月 | 危化科 |
5 | 咸安区桂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2023年1月 | 危化科 |
6 | 嘉鱼县楚南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2023年4月 | 危化科 |
7 | 湖北若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企业 | 2023年8月 | 危化科 |
8 | 崇阳兴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 | 2023年12月 | 危化科 |
9 | 咸宁市咸安区古田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2023年4月 | 市执法支队 |
10 | 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9月 | 市执法支队 |
11 | 赤壁市益新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2023年11月 | 市执法支队 |
12 | 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3月 | 高新分局 |
13 | 湖北浩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4月 | 高新分局 |
14 | 金士达医疗(咸宁)有限公司 | 工贸企业 | 2023年9月 | 高新分局 |
1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咸宁浮山加油站 | 危化企业 | 2023年7月 | 高新分局 |
附件3
2023年矿山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领域 | 检查时间 | 实施单位 |
1 | 通城县卓成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4月 | 基础科 |
2 |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5月 | 基础科 |
3 | 华新交投(赤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5月 | 基础科 |
4 | 赤壁城投源保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5月 | 基础科 |
5 | 葛洲坝水泥(嘉鱼)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6月 | 基础科 |
6 | 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6月 | 基础科 |
7 | 通山县南林钙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7月 | 基础科 |
8 | 崇阳县昌华水泥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7月 | 基础科 |
9 | 通山县南林钙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3月 | 市执法支队 |
10 | 通城县卓成矿业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2023年8月 | 市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