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申报工作中,经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各县市区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分局审核上报,市司法局复核,现将全市申报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奖补案件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申报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奖补案件审核况有异议的,请致电8266012,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咸宁市司法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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