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为维护良好的公共阅览秩序、保持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我馆将2023年的读者遗失物品进行清点整理,特发出公告。现将遗留的个人物品全部集中清理至一楼总服务台,各位读者朋友们,如在下面图表中发现了您遗失的物品,请于2024年1月1日之前前来领取,逾期图书馆将自行处理,维护公共秩序,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快来看看下面有没有属于您的物品呢?
请丢失物品的读者朋友到咸宁市图书馆总服务台认领物品,认领时需留下有效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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