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咸宁市共监测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2个,湖库型4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3年第二季度,监测的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中,所有监测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下表。
2023年第二季度咸宁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县级城市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超标倍数) |
1 | 赤壁市 | 赤壁市陆水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2 | 嘉鱼县 | 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 | 地表水 | 达标 | - |
3 | 通城县 | 通城县神龙坪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4 | 崇阳县 | 崇阳县青山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5 | 通山县 | 通山县凤凰山水厂水源地 | 地表水 | 达标 | - |
6 | 通山县 | 通山县四斗朱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