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7514/2023-3465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名  称:咸宁市环境质量月报(2023年10月)

咸宁市环境质量月报(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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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水质10月6日,我站对咸宁市城区2个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江潘家湾水厂取水点、淦河马桥的温泉水厂取水点)进行了采样监测,按照《湖北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4号文规定: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长江潘家湾和淦河马桥两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我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标率与上月(100%)相比持平。

2023年10月咸宁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一览表

水体名称

监测点位

水质类别

取水量(万吨)

超标项目

水质状况

长江

潘家湾

205.7

/

达标

淦河

马桥

105.6

/

达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鄂政办[2000]10号)、《咸宁市市区水功能区划分方案》(咸政发[2003]31号)和《“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进行水质类别及水质达标状况评价。10月份国家总站组织对辖区内六河、二湖、一库上布设的1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点位进行了例行采样监测。“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项目采用“9+X”模式,“9”为水温、pH、浊度、电导率、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9项基本监测指标;未建水站的国控断面开展人工采测分离监测。“X”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年及当年出现过的超过Ⅲ类标准限值的指标;若断面考核目标为Ⅰ类或Ⅱ类,则为超过Ⅰ类或Ⅱ类标准限值的指标。各监测点位水质综合评价见下表,本次监测结果表明:12个监测点位中,水质状况为优的点6个,良的点位5个,中度污染1个,水质优良率为91.7%;同时12个监测点位中11个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1.7%;富水水库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黄盖湖营养状态级别为轻度营养,斧头湖营养状态级别为中度富营养。与上月相比,洪下水文站、陆溪口、窑嘴大桥、沈家段、纱帽、富水水库和斧头湖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石矶头大桥上和黄龙镇水质类别有所上升,龙潭村和黄盖湖水质类别有所下降,隧洞村水质类别明显下降。

2023年10咸宁市国控地表水河流断面水质状况一览表

水体

名称

监测

断面

水质

目标

本月

类别

超标

项目

水质

状况

上月

类别

月间

变化

陆水

石矶头

大桥上

/

有所上升

洪下水文站

/

无明显变化

黄龙镇

/

有所上升

陆水

陆溪口

/

良好

无明显变化

淦水

窑嘴大桥

/

良好

无明显变化

厦铺河

沈家段

/

无明显变化

长江

纱帽

/

无明显变化

高桥河

龙潭村

/

良好

有所下降

隧洞河

隧洞村

/

良好

明显下降

2023年10月咸宁市国控地表水湖库垂面水质状况一览表

水体

名称

监测

点位

水质

目标

本月

类别

超标项目

水质状况

上月类别

月间变化

营养状

态指数

营养状

态级别

富水

水库

库心

/

无明显变化

34.0

中营养

斧头湖

湖心

CODcr、CODMn、TP、BOD5

中度污染

无明显变化

61.9

中度富营养

黄盖湖

湖心

/

良好

有所下降

51.5

轻度营养

环境空气质量我市4套国控空气自动站(潜山森林公园、市发改委、区政府、长江产业园)对咸宁城区环境空气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10月份统计结果表明: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6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7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3μg/m3。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6天,良的天数为18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1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7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的17天。十月份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臭氧(O3)。

2023年10月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一览表

站点

(天)

(天)

轻度污染

(天)

中度污染

(天)

无效天数

(天)

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

森林公园

7

21

3

2.93

市发改委

6

19

6

3.78

咸安区政府

6

17

6

1

1

3.91

长江产业园

6

17

8

4.12

咸宁市城区

6

18

6

1

3.90

降水10月份,我站共采集有效降水样品2个,总降雨量为3.8mm,降水pH值范围7.52-7.65,其中酸雨样品0个,酸雨频率为0%,月均降雨pH值7.59。

责任编辑: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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