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团委,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咸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咸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咸宁市委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咸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办法.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