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管理服务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9号)要求,现将咸宁市参保人员2024年第四批拟审批的因病提前退休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科、监察室(咸宁市咸安区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一楼A区11号窗口、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大楼1017室)
电话:0715-8235965(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科) 0715-8235952(监察室)
附:2024年第四批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名单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