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8个项目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相关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投诉电话:0715-8235972,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期 |
1 |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东外环杨下棚户区改造项目(1-10号楼)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2 | 咸宁市咸安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廉洁小游园道路及配套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3 | 咸宁市咸安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老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配套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4 |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咸宁市326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5 |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咸宁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6 |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东外环肖桥棚户区改造(2-12#楼)项目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7 |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咸宁市委小车队车库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8 | 浙江扬航建设有限公司 | 越通华府二期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