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公司申请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退还工作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相关项目存在欠薪事宜,请涉及人员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登记。
投诉电话:0715-8235972,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序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期 |
1 | 咸宁市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枫林绿洲二期三批次 | 撤销工资专用账户(更换总包单位) | 30天 |
2 | 湖北闽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咸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基础建设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3 | 湖北乾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咸宁银泉花园(湖北维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棚户改造)咸宁市桂香园一、二路基础设施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4 | 湖北依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消保区土建、装修及附属工程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5 | 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咸运集团还建房工程项目 | 退还工资保证金 | 30天 |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