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073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 名  称:关于对2021年四季度市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关于对2021年四季度市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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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七条“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市就业局对2021年四季度市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其享受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话:0715-8235987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1年四季度市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表   

       2021年四季度企业招用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张志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