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陈玲玲等8人次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进行了审核,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市人社局14楼)
电 话:0715-8235359
邮 箱:137311632@qq.com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