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田兰喜等10人次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进行了审核,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市人社局14楼)
电 话:0715-8235359
邮 箱:137311632@qq.com
附:2023年第十一批市直企业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情况表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