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048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
  • 名  称: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公告

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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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含基干民兵)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8月15日起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通城县城区1-8公交线路

三、优待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基干民兵证》的人员。

四、荣军卡办理

优待对象携带本人的《优待证》或《基干民兵证》办理“荣军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1)办理地点:通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银山广场南路县人社局一楼);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3)服务热线:0715-4368068

五、注意事项

1.优待对象上车时主动出示“荣军卡”刷卡乘车,“荣军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优待对象乘坐城区公交时,请自觉遵守公交乘车规定及公交管理办法,文明乘车。

特此公告。

通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通城县城发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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