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7100/2020-1923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 名  称:咸宁市启动8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咸宁市启动8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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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关于2020年8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和主要城市鲜菜价格运行情况及市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咸价办〔2017〕14号)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8月份食品类价格指数为10.5%,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报市政府同意,10月12日我市启动8月份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补贴以全市为单位,统一计算、统一标准、按月测算。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如下:城市低保对象65元/人,农村低保对象54元/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31元/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6元/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9元/人,孤儿209元/人。共计发放742.1万元,惠及121482人。(社会救助局)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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