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第七条“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的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乡镇)及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市就业局对2022年度第一批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其享受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2年度第一批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公示表
2022年第一批市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