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老部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老干部特困情况的通知》精神,对拟申报特困对象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张承科,男,80岁。儿子因病不能自理,需要两位老人照顾。老伴早年在企业退休,下岗职工收入低。
鄂学月,男,76岁。2022年因结肠癌和眼部视网脱落手术分别自费二万余元和四万余元。2022年9月至今一直在调理恢复期,需长期吃中药和断断续续的门诊、住院。一年内自费三万元左右。
李尚达,男,61岁。妻子无业,无收入,而且还身患癌症多年,长期需要药物治疗,每年用药及检查费用需要五万左右。家中还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
杨燕,女,60岁。自2019年检查发现患有肺癌,综合治疗2年多,经常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高。仅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医药费总额2281118.58元,其中自费52102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和电话等举报方式向市人社局、市委老部局反映公示对象基本的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科或中共咸宁市委老干部局,邮政编码:437100;举报电话:0715-8235987、0715-8101081 8101085。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