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厅头〔2023〕1429号),适应当前建材市场价格动态变化的形势,提升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建筑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发布咸宁市城区10月份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综合价格信息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可作为社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造价文件的参考。市场主体在使用时,当出现市场成交价格与综合价格信息差异较大,或遇到未发布相关材料的价格信息时,可依据市场询价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
咸宁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