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4-2605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名  称: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陈大信)

2024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陈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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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号(No:XNGJ02Z2024-S2011

萝卜

陈大信

1.产品控制:购进数量40包,销售数量40包。当事人2024年5月8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未能召回已经受卖的爽口萝卜。

2.原因排查:食品不合格是铅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过当事人自查,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无检测条件.

3.题整改:当事人2024年5月8日在门店张贴召回公告;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爽口萝卜,对存货进行彻底清查和下架,我店将与供应商联系,要求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加强对供应链的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加强员工培训。

4.行政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5.通报移送:

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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