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消费者:
目前,我市各行业充值卡消费十分普遍,这种消费模式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预付充值卡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存在风险,商家可能出现服务质量下降、虚假宣传误导、关门跑路等情况。针对近期我市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形势,咸宁市商务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
一、消费风险
1.商家不按承诺提供服务。付款后商家不按承诺兑现服务或服务质量变差,有的商家甚至随意涨价、服务缩水,让消费者进退两难。
2.办卡容易退钱难。交款容易退款难,卡或协议上普遍印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商家常常以此为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款。
3.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经营主体随意变更,经营者、商家几经易主或关门倒闭,而这些信息消费者往往难以提前得知;有的商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合同协议或者发票凭证,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
4.商家跑路追款难。预付式消费隐藏着诸多风险,如使用周期长、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门店关门等,其中最恶劣就是“商家跑路”。甚至有些商家跑路前还在搞促销圈钱,消费者不仅无法按照约定接受相应服务,所交的款项也极有可能无法追回。因此一旦发现商家存在非法吸储、携款潜逃等恶意侵权迹象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消费提示
预付式消费虽然让消费者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便利,但这种先付款后消费的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付款后便处于被动地位,一旦发生纠纷,消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咸宁市商务局提醒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
1.选择商家要谨慎。消费者要了解企业或经营店的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一是查验商家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所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二是观察了解商家宣传内容与店内设施及人员服务是否相匹配;三是尽量向物业公司了解商家租期以及是否有拖欠租金等情况;四是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证件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办卡前,最好亲身体验一两次真实服务,满意才办理。
2.办卡消费要理性。办理预付卡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进行,不要被商家的推销所诱惑而盲目充值大笔金额。确需办卡前,消费者应该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接受服务的频率和时长判断自己办卡的类别,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的预付卡,谨慎选择预付款数额多、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不要因贪图便宜购买过多的消费券或消费卡,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3.商家运营要关注。消费者应保持一定的消费频率,避免长期不消费而对商家现状毫不知情。同时,消费者应通过不同方式关注了解商家的实时经营现状,如关注商家的微信号、网络平台的评论等;多跟在同一家店消费的消费者保持信息沟通;关注商家变动,如店内的产品、物料有无变少,店面是否装修等等。
4.购卡合同要签订。办理预付式消费项目时,消费者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明确消费项目的使用产品、期限范围、使用对象、使用地点等重要条款,特别是要注意终止、转让服务等限制性条款。若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日后可能产生消费争议的不合理条款内容,应该及时提出异议并且纠正。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家对消费者做出的一切承诺,都应写进书面合同里。
5.相关证据要保存。办理预付式消费项目时,消费者应向商家索取发票、合同等消费凭证,要注意的是,消费合同务必加盖与经营者名称一致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并且要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录音等也应作为证据保存好。消费者在每次消费后,应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
6.维护权益要主动。办理预付卡后,应当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避免浪费。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行为或存在卷款逃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举报投诉热线:
12345(市政府热线)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