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3625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名  称:双十二网购消费提示

双十二网购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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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告别双“十一”,又迎来了双“十二”。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再次推出各种促销活动。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物。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品牌优秀的网店、自营商城和第三方购物平台。不要随意点击短信、QQ、微信、网页、电子邮件中的不明链接或图片,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防止电脑、移动设备感染病毒,或陷入电信诈骗。

二是仔细比对促销模式。建议消费者在网购前认真了解促销活动规则,仔细比对不同促销模式的优劣,特别要注意红包和优惠券使用规则,要与商家沟通,防止陷入打折套路。如果商品标价与实体店价格相差太大,要小心谨慎,避免上当受骗。

三是使用安全支付方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码、付款链接等方式付款。不能将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如果选择分期付款或者先买后还等支付方式,需注意不同平台、不同商家的消费金融服务手续费和还款利息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合理使用。

了解法律法规知识建议消费者了解一下《电子商务法》、《广告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平台责任和义务、商家的广告宣传、交付义务、搭售义务、押金退还等各方面的相应规定,规避购物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对所有商品有效:(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五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遇到价格欺诈、消费陷阱、物流发货、售后服务、退换货、退款等问题时,应留心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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