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共6类食品120批次。其中,餐饮食品35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调味品20批、饮料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均合格。
由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检。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535-2017《大豆油》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BBAH0019S-2018《大豆油》和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复用餐饮具抽检项目包括铝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3.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其他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Q/KMMY 0002S-2018《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挂面》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
2.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挂面抽检项目包括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氯霉素、磺胺甲恶唑(磺胺甲鯻唑)、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嘧啶)、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地索辛)、沙丁胺醇、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磺胺嘧啶、环丙沙星、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喹恶啉(磺胺喹沙啉)
2.蔬菜抽检项目包括毒死蜱、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镉(以Cd计)、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多菌灵、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灭蝇胺、氯唑磷、水胺硫磷、噻虫嗪、铅(以Pb计)、噻虫胺、吡虫啉、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 、4-氯苯氧乙酸钠
3.鲜蛋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甲硝唑、地美硝唑、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这和计)
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Q/BBAH0019S-2018《大豆油》和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T 1535-2017《大豆油》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大豆油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酸价(KOH)、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
煎炸过程用油抽检项目酸价(KOH)、极性组分
五、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B/T 10296-2009《甜面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NY/T 2111-2011 《绿色食品 调味油》、Q/HLC 0002S-2019《鸡味调味料》、Q/WZT 0002S-2019《胡椒复合调味料》、Q/WWF 0001S-2018《胡椒调味料》、Q/HXTS 0001S-2019《固态调味料》、Q/NZS 0009 S-2020《辣椒豆瓣调料》、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整顿办函〔 2011 〕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 B、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固体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V、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苏丹红III
3.酱类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
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全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5.食醋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6.调味料酒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7.香辛料类抽检项目包括酸价、铅(以Pb计)、过氧化值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和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包装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耗氧量(以O_(2)计) 、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_(2)^(-)计)、余氯(游离氯)、铜绿假单胞菌、三氯甲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