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端午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温泉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共9类食品8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粮食加工品7批次、乳制品10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蛋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7批次、餐饮食品25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温泉爱拉屋西饼店生产的牛奶蛋糕(生产日期:2023-06-05),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含量0.580mg/kg,(标准为≤0.5mg/kg)超过限量值。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