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咸宁市水果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咸宁市辖区内售销的苹果、枣、柑橘类、葡萄、菠萝、甜瓜等共13个食品品种80批次样品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80批次样品中,香蕉不合格2批次,芒果不合格2批次,柠檬不合格1批次,柚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08ZX,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4-04-10),检测出噻虫嗪含量0.047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2mg/kg)。
(二)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15ZX,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4-04-08),检测出噻虫嗪含量0.077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2mg/kg)。
(三)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50ZX,样品名称:精品台芒(购进日期2024-04-11),检测出噻虫胺含量0.12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4mg/kg)。
(四)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55ZX,样品名称: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04-09),检测出噻虫胺含量0.064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4mg/kg)。
(五)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66ZX,样品名称:柠檬(购进日期2024-04-14),检测出水胺硫磷含量0.086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2mg/kg)。
(六)抽样编号:DBJ24421200485830283ZX,样品名称:黄金贡柚(购进日期2024-04-14),检测出水胺硫磷含量0.052mg/kg,超过标准(标准值≤0.02mg/kg)。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