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法》《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系统掌握咸宁市国民体质现状和水平,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咸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湖北省体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3年咸宁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